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酒后火烧他人房积极赔偿获轻判

河池日报 2013-04-17 22:05 大字

 

凤山讯

 

凤山县中亭乡莽汉陈某,因怀疑妻子与柏某学邪教,酒后为泄私愤,将柏某家的房屋烧毁。近日,凤山县人民法院以陈某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

2011年11月5日下午,陈某回家后发现妻子骆某留下“我今晚不在家……”的字条后,怀疑妻子又去跟柏某学邪教。当天深夜,心情郁闷的陈某酒后途经柏某家屋后时,两次捡起石头砸到柏某家房屋瓦片上,柏某因惧怕不敢哽声。陈某随后用打火机点燃柏某家与正房相连的一间小茅房后逃离现场。柏某发现房子着火灾后从侧门逃生,但因无人扑救,柏某家3间瓦房及房内的粮食、衣物等财物全部被烧毁。经鉴定,被烧毁的财物折合价值9319元。案发后,陈某主动赔偿柏某家经济损失10000元、粮食400公斤。

法院审理认为,陈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鉴于陈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犯罪事实,并赔偿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及其亲属谅解,依法酌情从轻处罚。

(黄荣叁)

新闻推荐

凤山“五一”旅游火爆

凤山讯

 

随着国际科考成果不断巩固和扩大,凤山县旅游不断推向全世界,“世界地质公园旅游名县”旺了“凤山游”。据统计,“五一”小长假期间,凤山游客总...

凤山新闻,有家乡新鲜事,还有那些熟悉的乡土气息。故乡眼中的骄子,也是恋家的人。当我们为生活不得不离开凤山县而漂泊他乡,最美不过回家的路。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