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生上晚自习途中抢救车祸伤员为后期抢救赢得宝贵时间,家属致信感谢
凤山讯 1月21日,一起道路交通事故受害方陈某的家属,来到凤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感谢办案民警,并携带感谢信来到凤山县高级中学校园内感谢救命恩人陈国榛同学。
2012年12月28日20时许,重庆市石柱县沿溪镇坡口村的杨某,驾驶一辆牌号为桂M7B8XX的正三轮载货摩托车,由凤山县平乐乡往凤山县城方向行驶,当行驶至凤山县教育路、朝阳路路口时,碰撞到同向骑自行车的陈某,造成陈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事故发生后,杨某没有下车查看,直接驾车逃离现场。陈某被撞后,头部等多处受伤大量流血,而此时夜幕降临,天寒地冻,路上往来的人很少。就在紧要关头,凤山县高级中学学生陈国榛去学校上晚自习路过此处,看到受伤倒地的陈某。陈国榛来不及多想,急忙查看陈某伤情,然后跑到附近小卖部买来纸巾,对陈某实施抢救,并打电话报警,一直在现场施救到交警和救护车的到来。
由于抢救及时,陈某已脱离生命危险,目前仍在医院进行恢复治疗。案发后,凤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迅速启动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案件工作预案,事发后一小时即将肇事逃逸车辆查获。次日19时许,肇事嫌疑人杨某在其亲属的陪同下,到凤山县交警大队投案自首。
右图为陈某家属致信感谢陈国榛(左一)的恩情。 陆祖藏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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