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离家9年丈夫诉离获准
凤山讯
凤山县一女子黄某,因不堪生活重负,抛夫弃子离家出走长达9年,其夫李某苦寻9年未果,遂诉至法院要求离婚。近日,凤山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准予原告李某与被告黄某离婚。
李某与黄某经人介绍认识后,于1998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由于李某家境清贫,黄某不堪生活重负,于2003年5月悄悄离家出走,从此音讯全无,李某多次外出寻找未果。期间,黄某的家人告诉李某,叫其不用再等黄某,但拒绝告知黄某的联系方式。今年初,李某起诉至法院,要求与黄某离婚。
举证期限内,李某提交了村委会证明、邻居证词及黄某母亲证词等证据,证明黄某自2003年5月离家出走至今未回过家,也从未与李某联系。黄某经法庭合法传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据此,法院根据相关法规,准予两人离婚。
(罗
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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