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山新农合医疗费结余来年可继续使用
网友“hcff123”:
请问,凤山县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今年交的钱没用完,明年就作废了吗?(2011年12月27日)
凤山县卫生局:根据《自治区卫生厅、民政厅、财政厅、农业厅、编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的通知》(桂卫农卫〔2009〕21号)文件精神,2010年起我县开始实行“门诊统筹加住院统筹”的新农合补偿模式试点工作,逐步取消门诊家庭账户,向门诊统筹过渡。2011年后,取消门诊家庭账户加住院统筹模式,在乡镇卫生院全面推行统一的“门诊统筹加住院统筹”的新农合补偿模式,不再设立家庭账户。实行门诊统筹后,门诊统筹基金不属于农民个人资金,不得提取现金,不按户留转使用。为此,群众个人自筹基金30元中,按25%纳入门诊统筹基金,75%纳入住院统筹基金。根据县政府召开的全县新农合有关问题紧急会议讨论决定,2011年全县新农合群众个人自筹基金30元中,按80%纳入个人家庭账户基金,如果用不完,可以结转下一年度使用,用完为止。所结余的家庭账户基金只能用于门诊诊疗费用,不能冲抵下一年度农民参合个人缴费基金。(2012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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