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罚!

河池日报 2019-01-25 09:26 大字

东兰讯日前,东兰县公安局治安大队依法查处一起县城区违法燃放烟花爆竹案件,并对当事人处以100元罚款。这是该县开出的第一张城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罚单。

当天下午6时许,县公安局接到群众报案称,县城区某大酒店大门口有人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该行为已违反《东兰县城区禁限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办法》条例。接报后,县公安机关民警随即前往事发现场进行查处。经查,黄某因当日结婚,亲朋好友为图喜庆,在现场燃放烟花爆竹,对事件的发生黄某负主要责任,公安机关依法予以罚款100元处罚。

长期以来,东兰城区群众随意燃放烟花爆竹现象极为普遍,噪音严重影响群众正常作息生活。2018年8月20号,该县政府出台并实施《东兰县城区禁限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办法》,但仍有部分市民不听劝阻,我行我素。针对这一情况,近日该县专门组织召开城区禁限燃放烟花爆竹会议,要求各职能单位严格施行《东兰县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共同抓好烟花安全管理工作。

在此,再次提醒广大群众,要严格遵守城区禁限燃放烟花爆竹相关规定,共同营造文明、安全、宜居的生产生活环境。

(韦才海谭教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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