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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屠宰 产地检疫 联合执法 东兰“放心肉”工程惠及城乡群众

河池日报 2013-01-18 13:37 大字

图为检疫员在屠宰现场检疫。

 

本报讯 (记者 高东风 通讯员 梁萍 摄影报道) 1月17日凌晨5时30分,东兰县城生猪定点屠宰场一派繁忙景象,现代化的生猪屠宰生产线规范运行、流水作业,检疫合格后的猪肉迅速被运往城区及周边各个农贸市场。肉贩梁宝石将检疫后的猪肉装上车后说:“定点屠宰和现场检疫,让我们在市场卖肉也有了底气,因为从我手里卖出去的都是让顾客放心的猪肉。”

据了解,近年来,东兰县积极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规。推进流通领域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项目建设,通过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加强定点屠宰企业管理,规范定点屠宰企业经营管理,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违法行为。通过采取有力措施 ,确保放心肉工程“上档进位”,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保障动物产品安全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把“放心肉”工程当做中心工作来抓。该县商务、畜牧水产等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肉品质量安全和屠宰企业清理检查验收专项整治行动,严查全县定点屠宰厂、场(点),检查内容包括定点屠宰厂、场(点)设置是否规范;水源、环境卫生是否符合要求;各种硬件设施是否达到要求;各项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重点检查生猪进场检查验收登记制度,肉品品质检验制度,无害化处理制度,瘦肉精场内监管制度,肉品质量追溯及不合格肉品召回制度,台账管理及信息报送制度等的建立和上墙情况;屠宰加工工序是否符合标准,是否严格执行无害化处理制度,对检出的病害肉是否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等。

通过采取联合执法检查,该县督促肉品销售企业严格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账等制度,确保肉品来源合法,检验检疫合格;督促生产经营主体落实食品安全责任,严防私宰肉、含瘦肉精猪肉、病死、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品进入加工、流通、餐饮消费环节,严厉打击加工、销售病死病害畜禽肉品和注水肉等行为,保证群众肉类食品的安全。

同时,畜牧水产部门不断加强对养殖场(户)的监管,采取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包乡镇,乡镇畜牧兽医站工作人员包规模场的模式,使监管工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全县15个规模养殖场全部落实驻场兽医进行具体监管,签订动物规模养殖场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15份;包场责任人到场指导各规模场建立和规范生产记录、兽药饲料使用记录、消毒记录、免疫记录、诊疗记录等养殖档案,对新建养殖场,从规划选址、圈舍建设到引种等过程,进行全方位技术指导和监控,从源头上对肉类食品“注册登记”,为肉类食品安全入市竖起了第一道“屏障”,最大限度地遏制病死畜禽及其产品进入流通领域和消费市场。

2012年,该县生猪进点屠宰量为8.85万头,进点率达97%,其中县城3.61万头,进点率为100%,乡(镇)5.24万头,进点率96%;牛(羊)0.41万头,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8.42%。规范、标准的作业流程,切实为群众餐桌上肉类食品装上了一把“安全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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