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巾帼不让须眉的梁海练覃志江

河池日报 2012-12-10 00:05 大字

 

在东兰县公安局,提起梁海练可以说是无人不知,她曾在局机关做过文字工作,干过刑侦业务,现又在派出所里当起政工干部的角色。在参加公安工作的13年时间里,她以“巾帼不让须眉”的风采奋战在公安工作岗位上,践行着人民警察“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神圣职责。

刑警是一个艰苦而又危险的警种之一,在绝大多数人的印象中,刑警都是英勇威猛、铮铮铁骨的男子汉,很少有年轻女性爱上这个职业,2002年,参加工作不到3年的梁海练调到刑侦大队工作,面对“高风险、高负荷、高强度”的工作任务,她像男刑警一样夜以继日的加班加点,却从不叫苦喊累,队里一有案子,她积极“上案”;一旦有女犯罪嫌疑人,不用等领导安排,她主动轮流通宵值班,参与审讯、看管。2005年11月11日,辖区大同乡弄彦村弄果屯发生一起命案,在调查摸排确认犯罪嫌疑人后,她主动请缨参与抓捕。11月23日晚上,作为抓捕组唯一的女同志,她和男同事们驱车来到偏远的弄果屯时,已经是次日凌晨2时许,她和男同志一样在寒风中蹲守3个多小时,等待最佳的抓捕时机。凌晨5时,他们徒步40分钟后来到犯罪嫌疑人的家,顺利抓获了嫌疑人蒙某。将蒙某带回讯问时,她没顾得上休息即与队友们投入到审讯的工作中。然而,蒙某百般抵赖,审讯工作一度陷入僵局。梁海练并不气馁,她用女性特有的细腻和柔韧敲开其罪恶的心灵,攻破其心理防线,11月25日凌晨,蒙某终于供述了全部的犯罪事实,从而破获了这起命案。

2008年3月至今,梁海练从刑侦大队调到派出所工作。面对繁杂的派出所工作,她没有畏缩,而是用最短的时间熟悉派出所的各项工作。2011年7月初,梁海练与民警来到隘洞镇纳就村走访群众时,该村巴一屯的低保户韦某向其苦诉:他于1996年底在东兰县汽车总站捡到一名女婴,取名韦某兰。14年来,他含辛茹苦地将其养大,但韦某兰的落户问题一直没能解决。得知此事之后,梁海练立即着手为韦某整理材料,亲自前往民政局、公证处等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仅用一个月就解决了韦某兰的户口问题,圆了韦某多年的心愿。

尽管每日笑容满面地热心服务,但梁海练也常常遇到一些不被人理解的事,让她饱受委曲。2011年10月的一个上午,梁海练正在前台紧张地忙碌着,一位50多岁的妇女一脸怒容地走了进来,把一个户口簿往台子上一摔,大声喊道:“你们把我儿子害惨了,给我把这行字去掉!”原来,这位妇女的儿子两年前因吸毒被公安机关处理过,户口内页上打印着某年某月由某某劳教所迁入的字样。现在这个男孩谈了个女朋友,马上就要结婚了,可是不敢去领结婚证,因为怕被女孩看到他曾有过的劣迹行为。得知这一情况,梁海练就耐心地向对方解释,告诉她这是当初报户口时,电脑自动生成的,现在不能去掉。未想这妇女听后立刻大骂:“你们有什么了不起,不就穿这身衣服吗?你们警察的孩子都该枪毙。”面对这名妇女口出不逊接连的谩骂,梁海练仍面带微笑不怨其烦、轻声细语地向她做着解释,直至平息掉对方的火气。

在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系统“巾帼建功”先进个人评选中,梁海练榜上有名。面对这一荣誉,她说:“其实每个女民警都在各自的岗位上取得了突出成绩,只是幸运的女神钟情于我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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