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东兰隘洞一农具厂污染环境被叫停环保部门已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

河池日报 2012-07-17 08:11 大字

 

本报讯

 

(记者

 

高东风)

 

7月10日,本报接到东兰县隘洞镇群众韦先生举报称,镇内居民密集居住区有一个小型农具加工厂,在加工农具时使用劣质煤,气味呛人;打造农具时使用已经被淘汰的空气锤,造成噪音污染。两年多来,多次向有关部门举报,都没有得到解决,恳请媒体关注,督促环保部门履行职责,还周边群众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7月11日上午,记者赶赴隘洞镇采访。经韦先生指路,记者找到了该农具加工厂。百米开外,记者就可以清楚地听到锤子敲打铁器的声音。韦先生说,今天没有使用空气锤,如果使用空气锤,整个隘洞镇都能听到空气锤发出的声响。

走进农具加工厂,记者看到一台燃煤的高温锻造烘炉,炉旁一台吹风机不停地吹向炉内,炉火正旺,而连接烘炉的烟囱直接向外排放浓烟,烟囱排烟口就在相邻居民的窗口前。锻造烘炉内,几块锄头状的铁块被炉火烧得通红,农具加工厂的经营者韦某不时地用长长的铁钳,从炉火里夹起烧得通红的铁块,在铁砧子上不停地敲打着……整个加工厂内到处弥漫着呛人的气味,地面上还四处堆放着已经打造完成的铁质农具。

记者问韦某,把这样的农具加工厂开在小区民房内是否合适?韦某指着墙壁上挂着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说,经过工商部门审定的经营场所就是在“隘洞镇苗圃开发区桥头”,不能擅自改变经营场所,并且办理执照时,也没有说不能在这里开厂,不存在违规的地方。

当天中午12时许,东兰县环保局执法人员赶到现场进行执法检查,并当即下达了《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该通知书确认,隘洞农具加工厂于2010年,擅自在镇内苗圃开发区供电路口居民区自家房内生产加工小型农具,没有办理有关环评手续,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音和排放的废气没有经过任何净化处理措施,严重影响了周围居民的生产生活,违反了《环境噪音污染防治法》、《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依据《行政处罚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责令其立即停止排放污染物,并限于2012年7月26日前迁出该居民区,逾期不改正,将依据有关规定处以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韦某当场签收了环保局下达的《限期改正通知书》,并表示按照通知书的要求立即停止排放污染物。

7月16日中午,记者致电举报人韦先生了解韦某对环保局《限期改正通知书》的执行情况。韦先生说,11日以后,农具加工厂还在继续生产,只是生产的时间缩短了,空气锤也只是偶尔使用,并感谢媒体的关注。他将继续关注韦某对环保局《限期改正通知书》的执行情况,如果26日还不迁走和继续生产,会继续向环保部门举报。

新闻推荐

江平田园风光

 

东兰县武篆镇江平村山与水相映成趣,形成了一幅幅美丽的山水画。这里,山峰玉立峻秀,有小象山、月亮山、天门山、骆驼山和观音山等令人叹为观止的形态;这里,河...

东兰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东兰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