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兰依法拆除4户违法建筑
东兰讯
7月13日上午,东兰县依法拆除武篆镇巴学村板乐屯杨某等4户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违法建筑,恢复农田原貌。
去年8月,板乐屯杨某等两户群众未经批准,分别非法占用板乐十一队江同田96平方米和108.8平方米私建楼房;今年1月,该屯的周某等2户群众也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分别非法占用板乐十一队江同田81.2平方米和81.2平方米私建楼房。
去年11月20日,该县国土局对杨某等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限时拆除非法占用土地上的建筑物,恢复土地原状,但他们拒不履行义务。该县国土局在复议、诉讼期满后,向东兰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于今年4月16日作出行政裁定书,裁定准予强制执行,并责令杨某等4名被执行人,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10日内,自行拆除违法占用土地上的建筑物,恢复土地原状,逾期将强制执行。裁定送达后,4名被执行人在期限内未履行裁定书确定的义务。
7月13日上午,该县出动100多名执法人员,依法对上述4户违法建筑强制拆除。执法过程中,执行人员对违法建房户进行思想教育工作,说服教育当事人不得阻碍执法行动。
(刘廷智
梁
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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