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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化法院提高反规避执行工作蓝炳荣

河池日报 2013-08-22 20:59 大字

 

2010年以来,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以贯彻落实最高法院、区高院、市中院关于认真开展“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为契机,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全院干警调整执行思路,创新执行方法,消化积案,执行新收案件,进一步巩固清积成果,执行工作取得了无积案、无信访案、无抗法事件和结案率高、实际执结率高、标的到位率高、和解率高、社会评价高的“三无、五高”新的成效。在具体操作中,该院采取了四条有效的措施。

强化舆论宣传,促进理解配合。规避执行不是一个孤立的司法问题,而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遏制规避执行不良现象,不能让法院一家孤军奋战,要动员全社会密切合作,广泛发动群众举报和提供线索,形成打击规避执行的合力。2010年以来,大化法院在全县各乡镇、库区、山区开展宣传活动10余次,悬挂横幅、播放有关普法内容、发放宣传资料近6000多份,在大化电视台15天曝光40名“老赖”名单,使社会各界充分认识规避执行的危害性和法院反规避执行的必要性,为反规避执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加强立审执配合,实现“无缝对接”。大化法院在坚持立、审、执分离的原则下,加强立、审、执之间的配合,从立案开始,法官要进行诉讼指导、诉前调解、诉讼执行风险告知,提醒当事人提前做好对方当事人财产信息的采集工作,注意做好财产保全工作。审判环节,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加强判后答疑和息诉服判工作,尽可能使当事人主动履行给付义务,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减少执行工作压力,减少乃至避免规避执行案件的发生。

积极推行邀请执行联络员参与执行制度。大化法院聘请一些乡、村干部为协助执行联络员,请联络员帮助查找被执行人或者其可供执行财产情况,为执行工作打下前提基础。对被执行人有抵触情绪的案件,则邀请执行联络员参与协调。2010年至今,大化法院邀请执行联络员参与执行案件107件,均能和解执结,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强化快速反应机制和执行联动机制,合力围剿规避执行。建立快速反应机制,成立执行快速反应小组。小组成员全天开通电话,在接到协助执行联络员、申请人或者案外人举报后,不论白天黑夜,工作日或者节假日,都要在第一时间赶到执行现场,依法控制被执行人及其财产;建立被执行人财产报告制度,完善财产查询制度和协助执行联络员制度,坚持联动司法机制。反规避执行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光靠法院一家不行,需要相关部门乃至全社会的支持、配合和参与。大化法院与人民银行、公安、房产、国土、工商等18个职能部门建立联动司法,实现法院直接查询平台,更能够快捷全面掌握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资料,有利于节省执行成本,缩短执行周期,提高执行效率。有利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法律价值,确保法律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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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见习记者

 

谭福恩

 

通讯员

 

蓝勇)

 

近日,记者从大化瑶族自治县合管中心获悉,随着新农合政策的不断完善,群众参合积极性也不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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