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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76位农民工的血汗钱 76位农民工被欠薪14万多元,劳动部门责令业主限期支付法院裁定准予执行,要求银行协助冻结资金确保履行义务

河池日报 2012-09-13 00:45 大字

 

大化讯

 

近日,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受理一起申请人大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对被执行人韦某强制执行的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积极主动为76位农民工讨薪。

经了解,76位农民工是大化某针织厂的合同工。2011年8月,该厂因经营不善,资不抵债,被迫停产,老板韦某尚欠覃某等76位农民工工资14万多元。2012年春节前一天,76位农民工向老板韦某讨薪无果,遂集体到大化县人民政府讨说法。经大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多方努力,找到韦某并做其思想工作,韦某多方筹借仅得4万多元,还差10万元。为了平息讨薪事件,大化县人社局向县政府借款3万元,补足欠款的一半先兑现给农民工,剩下部分承诺年后再责令韦某兑现。

然而,2012年春节过后,韦某突然杳无音信,电话也打不通。76位农民工群愤再起,纷纷声讨韦某言而无信。大化县人社局再次做农民工代表的思想工作,建议他们应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农民工代表采纳了这个建议,当即向大化县人社局提出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申请。大化县人社局立案受理后,依据劳动监察法有关规定,作出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责令被申请人韦某限期支付拖欠76位农民工工资68283元,并向其送达行政处理决定书。

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发生法律效力后,经催告,被申请执行人韦某仍未履行义务,无奈之下,大化县人社局依法向大化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大化法院受理后,办案人员及时与县人社局有关领导商量,研究如何处理好该案,把余款及时兑现给农民工。经调查得知,被执行人韦某曾经在工行贷款40多万元,其准备出卖仅有的一栋房产,目前正在与银行部门办理房产权证解押之事。事不宜迟,办案人员立即找到工行的领导,要求银行支持和配合法院的工作,协助法院妥善处理好该案,及时兑现农民工的工资。

于是,一个为农民工讨薪的方案形成了:银行要密切与被申请执行人韦某联系,要求买卖房屋的款项通过银行来结算,扣划银行贷款款项后,剩下部分冻结足够支付76位农民工的工资;法院及时作出准予强制执行的裁定,执行局做好强制措施的各种前期准备工作。目前,大化法院已启动执行程序,裁定准予执行,并向银行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待韦某房屋买卖成交后全部兑现76位农民工的工资。

 

(覃良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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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化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大化瑶族自治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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