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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化法院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行动

河池日报 2011-12-12 09:51 大字

 

本报讯

 

(见习记者

 

蒋宽)

 

“感谢大化法院解决了我10年的痛苦,让我完成了父亲的遗愿。”12月8日,在反规避专项活动新闻发布会现场,南宁市的李兰芳女士将一面鲜红的锦旗送到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院长黄明锋手中。

12年前,李女士的父亲李鸿树将自己的供销社股金以24000元的价格转让给好友黎某,由于无现金支付,黎某遂以房契抵押,不料后来房契被骗回,黎某拒不承认股金一事。多次催讨未果后,李鸿树将黎某告上大化县法庭。2001年作出判决后,黎某一直拒不履行赔偿义务。

10年间,不仅李鸿树留下遗憾离开人世,其女儿李兰芳也远嫁南宁。今年11月8日,为完成父亲遗愿,李兰芳向大化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没想到,仅仅7天过后,李兰芳就拿到了迟来10年的赔偿款。

12月8日,得知大化县人民法院就反规避专项活动举行新闻发布会后,李兰芳女士一大早带着锦旗从南宁驱车赶到大化。像李女士一样参加发布会的还有其他几位在反规避活动中受益的市民。

大化县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李春田介绍,今年1至11月,该院共受理民商事执行案件164件,非诉计生行政执行案件360件,已全部执结,结案率100%,实际执结率100%。2011年,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大化县人民法院“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称号,该院执行庭被评为“全区法院先进单位”并荣立集体三等功,李春田也被评为“全区法院办案标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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