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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以人为本理念 强化为民解困意识 大化民政工作对民尽心得民心

河池日报 2011-05-13 10:05 大字

 

大化讯

 

2010年,大化瑶族自治县被自治区民政厅评为“五个民政建设年”活动先进县。这不仅仅是一个荣誉,更是折射出大化县委、县人民政府切实把民政工作作为以民为本、对民尽心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执政为民的理念。

如何把民政部门真正建成广大困难群众的“后家”?近年来,大化县各级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责任单位具体抓民政工作,始终把“为民解困”作为建设和谐平安社会和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作为一个集老、少、边、山、穷、库于一体的自治县,大化民政工作面临着自然条件恶劣、发展水平较低、贫困面大、灾情频繁、财政资金匮乏等困境。2008年以来,该县多方筹措资金2000多万元,完成了12个五保村、4个敬老院和县级福利院、光荣院、老年活动中心的建设,使全县五保村增加到61个,实现所有乡镇都有敬老院,消除了县级民政福利设施的空白点;建设9个乡镇办公楼或宿舍楼、1个乡职工周转房;成立了16个乡镇民政工作站,每个工作站平均配备3名专职工作人员,配齐办公用房、办公设备和办公经费。

每一次面对低温、干旱、洪涝、风雹、火灾等自然灾害,灾民身边首先出现的是党员干部、民政干部。近年来,大化坚持高效运作、部门协同、紧急救援、应急救助的工作理念,不断建立和完善自然灾害应急救援体系,做到“灾有所救,困有所济”。据不完全统计,2007年以来,全县共投入救灾救济资金2132万元,共发放大米125万公斤、棉被12430床、衣服26890套;资助因灾倒房的灾民1579户进行恢复重建,共投入重建资金966.1万元。

该县切实把低保工作作为帮助贫困群众解难脱困的一项“生命线工程”来抓,为维护困难群体基本生活权益构筑起一道“安全网”。县民政部门建立和完善申请、审核、审批程序和低保金发放等制度,严格实行村(社区)—乡(镇)—县的“三级审批”,做到保障标准科学化、申报审核程序化、审批过程公开化、资金发放社会化、对象管理动态化,确保“应保尽保”、“阳光施保”。据有关数据显示,全县发放的各项专项资金,从5年前的每年2000多万元增加到现在的每年8000多万元,惠泽群体从5类人增加到10类人,受益人数从每年约2万人增加到现在的每年7万多人,其中,投入救灾资金2000多万元,低保资金4500万元,五保供养资金500万元,医疗救助资金475万元,优待抚恤资金470万元,教育救助资金50万元,老龄救助资金100多万元。

同时,扎实做好“五保”供养工作,实施农村五保户“关爱工程”。把符合条件的村民全部纳入供养范围,建立健全五保档案,全县供养五保对象4417人,供养率达到100%;集中供养五保对象每人每年2760元、分散供养每人每年1200元;将所有五保对象统一纳入大病医疗救助,县财政统一帮助五保对象缴纳新农合医疗保险金,对五保对象的危房进行全面维修,共修建房屋223间;还实施老龄优待政策,给全县1019名90岁以上的老年人享受每人每月100元的“老龄津贴”。

(黄

 

 

 

陆文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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