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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作风促司法公正 改作风提工作效率 巴马法院多举措强化司法作风建设

河池日报 2013-07-18 21:16 大字

 

本报讯

 

(记者

 

高东风

 

通讯员

 

廖克群)

 

“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司法机关,肩负着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责任,其司法作风的好坏,不仅关系到人民群众对社会主义法制权威的信心,还关系到人民法院‘公正与效率\’主题的实现,为此,巴马法院把加强司法作风建设作为树立形象的着眼点、加强队伍建设的出发点,促进了全院效能建设的全面提升。”7月15日,巴马瑶族自治县法院院长韦家川接受记者采访时如是说。

今年以来,巴马县法院把抓作风促司法公正、改作风提工作效率作为队伍建设的“新抓手”,全面推进工作作风建设,使全院的队伍建设迈上一个新的台阶。在具体的工作中,狠抓5个方面的工作。

加强作风养成教育。该院从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的高度,以司法作风建设教育活动为契机,深化司法作风建设教育的力度,通过学习文件、交流讨论等形式,深入开展多样化、经常化和规范化的各项教育活动,增强全体干警的责任意识、自律意识。通过开展作风建设大讨论、作风建设交流会、党组中心组学习、部门双周学习、支部会议讨论等形式,不断提高司法水平和履职水平,“逼”干警学,努力在全院营造一种重视学习、热爱学习、崇尚学习的浓厚氛围。

加强警示教育。该院组织全体干警学习警示教育案例,到监狱听服刑人员讲述自己的犯罪史,组织全体干警观看中纪委《拒腐防变每月一课》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

 

组织学习发生在法院系统的活生生的反面典型,教育、提醒广大干警廉洁执法,司法为民,让广大干警认真吸取反面典型教训,确保廉政意识入脑、入耳、入心。同时,通过撰写文章畅谈感受体会,供干警及家属学习交流,将司法廉洁教育延伸至家庭、延伸至工作时间之外,把司法作风建设关口前移,勤观察、多提醒、早告诫、敢批评,防患于未然,时时敲响廉洁警钟。切实强化对审判执行、司法鉴定、委托拍卖、基建财务等重点岗位、重点环节、重点人员的监督管理;真正做到零容忍、动真格,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

增强服务意识,将司法作风建设与“三项重点工作”的推进相结合,互相促进,确保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不断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坚守审判质量这一法院工作的生命线。把“案结事了,息诉罢访”作为案件结案的唯一标准,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在司法实践中,把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融入立案、审判、执行全过程中来,在思想上服务群众、在行为上贴近群众,在工作上维护群众,进一步完善司法为民措施,着力解决群众诉讼难、申诉难、执行难的问题,通过实行巡回审判工作机制,进一步方便群众诉讼,减轻人民群众负担,为弱势群体开通绿色通道,彰显司法为民理念。

加强先进典型的培养。注重挖掘和树立身边的勤政廉政的先进典型,通过发现典型和培养典型,激发干警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通过培养先进典型,不仅鞭策了先进个人自身,同时也带动了身边的同志,使创先争优工作走向良性循环的轨道。通过设立荣誉室,发挥好先进典型的辐射、带头作用,学先进、争先进的良好氛围已经逐步形成。

加强监督制约工作。强化领导责任,狠抓作风落实,院党组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等有关要求,在作风建设上带头自查自纠,事事处处率先垂范,做出榜样,形成上行下效的“正能量”。各部门领导实行业务工作和队伍管理“一岗双责”责任制,对因管理不到位而导致所分管或所在庭室法官违规违纪的,必须承担管理失职责任,促使各庭、室、队领导把更多的精力放在抓落实上,真抓实干,推动司法作风建设不断进步;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通过建立廉政监察员制度,把事后监督向案前、案中延伸,确保法院干警公正清廉执法;通过院领导明察暗访、建立考勤记录与廉政奖励挂钩制度,整肃上下班纪律,严格管理法官的社会形象。认真开展庭审、裁判文书“两评查”活动,进行案件质量定期抽查活动情况内部通报,通过评查,进一步规范立案审查、庭审操作、裁判文书、执行行为,杜绝“病卷”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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