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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伙房”占道而建 居民深受其扰 巴马县住建部门表示,限令有关业主7日内自行拆除

河池日报 2012-09-06 00:49 大字

 

本报讯

 

(见习记者

 

唐洁云)

 

夜幕降临,华灯初上,巴马瑶族自治县古城路清水桥一带十分热闹,这一带分布着20多家夜宵摊,四川小炒、啤酒城、田螺煲等美食应有尽有,食客云集,十分繁华。但是,美中不足的是,部分摊主占用道路建“伙房”,给这一带的居民出行带来极大不便,“伙房”排放的油烟更让居民苦不堪言。

日前,网友“江平田园”在河池网“网络问政”专区发帖称,巴马县城党校小区前第一排的门面,一直对外出租搞夜市和小吃,其与后排房子之间的通道本来就不够宽敞,车辆出行都要小心翼翼,现在第一排的租户又在后门违章占道建伙房,通道就显得更加狭窄了。每到夜晚,各摊位的锅碗瓢盆叮当响,炒菜油烟四处弥漫,刺鼻难闻,更令住户难以忍受。

9月5日,记者在现场看到,党校小区沿着河堤一带,分布大量的夜宵摊,部分摊主在各自房屋后的通道上,用水泥砖、石棉瓦等搭建起了厨房,与夜宵摊相通。本来只有4米宽的通道,被占用了一半的面积,显得更加狭窄。时值正午,有的厨房排气扇还呼呼地排着油烟。

“这些占道搭建的厨房存在好几年了,平时出入都很不方便,可是也没办法啊。”一位居民无奈地告诉记者。一个旅馆的老板告诉记者,虽然占道的伙房都安装了排油烟的设备,但是后排住户还是常年饱受油烟之苦。

巴马县住建局纪检组长韦权珉在接受采访时称,在该县城区的主要街道上,目前没有发现此类占道搭建的“伙房”,但在一些街道的第二排建筑物或小巷里,占道现象则比较普遍。一旦发现或有市民投诉,他们将会下发拆除通知,强令拆除。

针对党校小区违规占道建“伙房”的现象,韦权珉表示,近日将派工作人员到该小区下发拆除通知,限定业主在7日内自行拆除。若不自行拆除,县建设局将组织相关部门强制拆除。同时,希望市民能提高自觉性,共同维护市容市貌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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