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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乡野猴大闹村庄村民们敢怒不敢打

华商报 2010-11-21 14:17 大字

本报汉中讯(记者 高建平) 西乡县一村民在自家院子上厕所刚出来,一只成年猴子突然从背后扑上来,狠狠地在他的脚跟上咬了一口。村民们反映,这只猴子去年曾在附近村子经常出现,曾有一个孩子险遭伤害。

脚被咬了 猴子跑了

44岁的袁天忠是西乡县大河镇峰垭村村民,据他说,18日晚7时20分许,他在自家院内厕所解手出来,突然感觉到有只动物扑上来。当时他以为是一只狗,急忙转身看,隐约见是一只猴子,正拽住他的裤管左右撕扯。

这只猴子体型浑圆、四肢粗壮,身高有1米左右。被他发现后,猴子掉头逃窜,“噌噌噌”爬到了树上。

袁天忠这时才感觉到右脚一阵剧烈疼痛,一下跌倒在地。就拿出手机打电话向亲友求助。几位亲友赶来,打着手电筒搜寻,发现一只身形较为肥硕的猴子,正在树间攀援。

“前一天我曾看见这只猴子在一棵树上,一闪就不见了,谁知这猴子竟然会偷袭人。”袁天忠说,去年,相邻七八公里的尖洞村就闹猴子,他认为是同一只猴子。

经诊断,袁天忠右脚肌腱被咬断,康复需要三个星期。

鸡被偷吃 村民无奈

“3年来,一只来源不明的猴子频繁到尖洞村里活动。”尖洞村村支书张成文介绍,10月20日,他在去3组的路上,这只猴子几次张牙舞爪准备向他展开攻势,他扯起嗓子大吼一声,才把猴子吓退了。张成文说,这只猴子经常祸害粮食不说,还偷吃村民家养的鸡。他家今年收的花生摊在房顶晾晒,也被猴子剥着吃了不少。

张成文曾向林业部门的天保站反映情况,得到的答复是,青猴是国家保护动物不得伤害。近日,他听说这只猴子转移到了峰垭村。

峰垭村村民张某说,19日下午5时许,这只猴子窜入他家院子,他母亲看见后便大声吆喝,两只狗一起扑过去追,谁知猴子爬上树,逃了。一个多小时后,村民张天恩的孩子上厕所,突然猴子跳出来抓住孩子的手,张天恩手持一根木棒冲来,猴子已逃之夭夭。

大家知道猴子是保护动物,不能伤害。可不采取主动措施而听任其横行,村民们担心孩子和老人会被其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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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保护动物伤人政府赔偿

2005年,《陕西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财产损害补偿办法》正式施行,陕西省成为全国第二个为野生动物伤人赔偿立法的省份。

根据规定,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造成人身伤害的,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抢救和治疗,抢救治疗费用由县级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实报销。人身伤害医疗费和人身财产损害补偿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造成人身伤害的,医疗救治费和损害补偿费省级财政负担80%,设区市、县级财政各负担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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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乡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西乡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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