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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荒时在工地偷拿铁扣件 七旬老汉被殴打4小时

华商报 2017-07-06 01:22 大字

华商报讯(记者 周金柱)“偷东西是不对,但也有派出所呢,为啥他们要动手打人。”7月3日,家住南郑县的郑师傅说,他72岁的父亲,被南郑县广厦汉山公馆小区施工方殴打4小时。

伤者家属:72岁老人被施工方打昏

郑师傅说,多年来他一直在外打工,家里仅有父亲和母亲一起生活,由于家里贫困,平时父亲会外出拾荒卖废品补贴家用。然而,在6月30日,父亲却遭到了非人待遇。

“听到父亲出事了,我就赶紧回来了,发现他浑身乌青,左耳朵也受了伤,听力下降。”郑师傅说,经过了解他才知道,原来父亲在30日下午12时左右,进入位于南郑县政府西北侧的广厦汉山公馆小区工地拾荒时,被施工方发现偷拿了固定脚手架的铁扣件,随即被殴打。

3日上午,华商报记者在广厦汉山公馆外立面施工方项目部会议室看到,郑师傅72岁的父亲裹着薄被子躺在地上,但此时项目部并无任何人出面。“我爸被打后,他们没有任何人过问,家里也没钱,也没法送医院。”郑师傅说。华商报记者看到,郑师傅父亲的臀部、后背布满乌青,耳朵和手指上还残留有血迹。

“他们用木板抽打我,还拳打脚踢,打了4个小时,我被打昏了,他们就用水把我泼醒。”郑师傅的父亲说。随后,华商报记者试图在现场寻找施工方负责人了解情况,但却始终未找到。

派出所:工地动用私刑打人违法

“现在案子已经查清了,郑师傅的父亲在工地偷了20个铁扣件和钢管,被工地负责人现场抓到实施了殴打。”3日,南郑县公安局汉山派出所一负责人说,偷窃铁扣件肯定是违法的,但工地动用私刑进行殴打也是违法的。目前,两个案件已经分别调查清楚,工地打人者派出所也已经找到,只需要伤者治疗后再做处理。

“他们打人,肯定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医疗费等;伤情鉴定之后,如果构成轻伤,就符合故意伤害罪的要件,可能会追究涉嫌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该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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