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为民第一线保障安全做先锋 ——访汉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高大鹏
局长高大鹏在镇巴县泾洋镇食药监管所检查
“这下好了,不用出镇,我的许可证就办好了”。镇巴县青水镇苗乡农家乐的老板黄连斌拿着刚从镇监管所领回的《餐饮服务许可证》高兴地说:“我们这离县城60多公里山路,以前为办证要往县城跑三四趟,这下可好了,自从镇上成立了监管所,平时来检查指导也多了,办事也不用往县城来回跑了。”
汉中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所成立后,为方便群众办事,缩短服务群众的“距离”,汉中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简政放权,将食品流通行政许可、餐饮服务行政许可全部下放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管局亮出“权力清单”,进一步精减流程、缩短办理时限,并积极探索服务群众新举措,将行政许可的受理从各县区政府行政服务大厅,下放到各镇(街道办)监管所,并负责现场检查和指导规范。广大群众,尤其是偏远山区群众切实感受到了改革带来的便利。
据汉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高大鹏介绍,2013年底新一轮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以来,汉中市政府以提升基层群众饮食用药保障服务水平为目标,狠抓镇(街道办)食品药品监管所建设,全市市、县、镇三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围绕“抓基础、强基层、提能力、控风险、保安全、谋共治、促发展”的总目标,开展“业务大培训、能力大提升”为主要内容的基层能力建设活动,努力提升监管能力,将监管所建设成食品药品监管的主力军。
按照“一镇(街道办)一所”的原则,全市187个镇(街道办)均设立了食品药品监管所,落实人员编制1009名。全市各级财政累计投入500万元,用于基层所办公设备、执法装备的配置和监管所启动资金,全市累计解决基层所办公室用房2.1万平方米。勉县政府还投入162万元,为全县19个基层所配置了全新执法车辆。
汉中市政府制定印发了《关于改革完善市县镇(街道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对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所的机构设置、队伍建设、职责任务提出了明确指导意见,市食安委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财政局联合发文要求将基层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予以足额保障。市食安委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积极推进全市各县区基层所标准化建设,按照《陕西省镇(乡)食品药品监管所建设验收标准》,将基层所标准化建设列入2014年全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量化考核指标,要求各县区年底前80%的基层所达到建设验收标准。各县区按照“十个一”标准,全面推进基层监管所标准化建设。目前,全市十一个县区的187个镇(街道办)监管所均已挂牌成立,人员到位582人,所长到位率61%,有5个县62个基层所已向省局申报验收。省局首批对南郑、勉县、洋县3个县39个基层所建设情况进行了验收。
各基层监管所在实践中积极探索有效的监管方法,建立了工作例会、划区包干、量化考核、风险排查等机制,并在日常监管中推行痕迹化监管,将辖区内每一个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餐饮单位的监管责任都落实到人,规定了每天、每周、每月、每季监管任务和工作重点。今年3月份以来,在全省统一部署开展的食品安全风险百日大排查中,基层监管所作用充分发挥,在不到三个月时间里,排查食品生产经营户合计34082户,尤其是摸清了全市10049户小餐饮、小作坊、小摊贩等“四小”单位,为下一步消除监管盲区,加强“四小”行业食品安全监管奠定了基础。
基层监管所虽然组建成立还不到一年时间,但是,在日常监管、专项整治、风险排查、稽查办案、科普宣传和服务群众方面的作用日益显现。
南郑县新集镇许营村一村民对记者说起在自办家宴时,差点将野生“毒蘑菇”做成菜时,仍心有余悸。“幸亏镇食药所的同志发现及时,要不然后果真不敢想。”今年7月,该村民家里办喜事,在采购原料时,牛肝菌中混入了外观极相似的剧毒蘑菇网孢牛肝菌。接到村上报来的自办家宴备案登记后,镇监管所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及时发现了食材中的有毒蘑菇,避免了一起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镇(街道办)监管所组建以来,各监管所在日常监管中,将学校食堂、高风险品种生产经营企业作为重点单位,重大节假日、炎热季节作为重点时段,将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中易发生问题的环节作为主要风险点,加大督导检查、风险排查力度,及时消除隐患,防止重大事故发生。
食品药品监管所是日常监管第一线、稽查执法第一线、科普宣传第一线、服务群众第一线,下一步,汉中市将继续加大基层监管所建设力度,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将基层监管所真正锻造成保障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的生力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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