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通报3起侵害群众利益的 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本报讯 (记者宋洁 见习记者康乔娜) 昨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每月通报”,各地查处69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其中,陕西省通报3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略阳县白雀寺镇武装部原部长朱志章索取钱款问题。朱志章利用职务便利,帮他人承揽通村水泥道路工程,先后向承包商索取15万元。2016年6月,朱志章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违纪资金被收缴。
榆林市横山区雷龙湾镇周界村党支部原书记张治选、村委会原主任周文荣、村会计郭治兵(非中共党员)贪占专项资金问题。3人利用职务便利,私分村水库库底清理及处理遗留问题专项经费12万元,每人分得4万元。2017年3月,张治选、周文荣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3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违纪资金被收缴。
宝鸡市陈仓区县功镇农业综合办公室干部张忠海贪污惠农资金问题。张忠海利用职务便利,贪污小麦良种统供统筹项目劳务费3.34万元。2017年3月,张忠海受到留党察看一年、降低岗位等级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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