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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家橘树地里种罂粟 六旬老人被判刑

华商报 2016-07-12 19:26 大字

汉中六旬老人无意中采摘几个罂粟果,本想碾碎做成面皮调料自用,不想留作种子种植后竟成活1000余株。7月7日,城固法院审结了这起案件,一审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判处被告人刘莹(化名)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2015年4月,刘莹走亲戚时,发现他人种植的罂粟已经成熟,便顺手摘了6个罂粟果实。此后,刘莹将采摘的罂粟果实晒干,取出罂粟种子藏匿在家中。2015年11月,刘莹将藏匿的罂粟种子种植在自己家的橘树地内,并多次进行浇水等种植行为。2016年4月27日16时许,城固县公安局在刘莹家橘树地内现场查获其非法种植的罂粟1060株。经鉴定,从刘莹家橘树地内查获的疑似种植物检出吗啡、磷酸可待因、盐酸罂粟碱成分,该植物与罂粟一致。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莹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罂粟1060株,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了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刘莹犯罪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有悔罪表现,可依法从轻惩处,并适用缓刑。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城固法院 袁青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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