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检察机关 实现群众工作与反贪工作完美融合
本报讯(记者 吕贵民 通讯员 汉检宣)近三年来,汉中市检察机关将群众工作纳入反贪工作的总体部署,确立了“立足执法办案开展群众工作,依托群众工作促进执法办案”的工作思路,共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237件301人,占办案总数的71%,把办案过程变成了服务群众、保障民生的过程,确保群众工作“不虚”、“不空”、“不偏”。
汉中市检察以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为抓手,突出查办民生工程、惠农资金、征地拆迁等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努力从源头上化解涉及群众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略阳县检察院在十天高速征地补偿过程中,查办了吴家营村村支书龙某等三人贪污5万余元、城关镇财政所副所长何某贪污5.7万元案。洋县院围绕陕南移民搬迁工程,查办了溢水镇波溪村村支书丁某等三人贪污9万元案。宁强县院针对在征地补偿过程中,查办了汉源镇东门村村支书、村主任、司法所所长等四人贪污53万元案。这些案件的查处,有力地维护了群众合法利益,又保障了国家惠民政策的落实,受到了广泛好评。
在执法办案过程中,汉中市检察机关坚持走群众路线,利用“万名干部下基层”、“三官一律进社区”、“年轻干部驻村锻炼”等活动,采取走访、聊天等形式深入田间地头、农户庭院,认真听取群众意见,从中发现并查处了一批职务犯罪案件。勉县检察反贪干警在阜川镇走访时,听群众反映该镇四坪村干部,在发放移民搬迁补助前让搬迁户先给村上交3000元钱,然后才发放搬迁补助款的事,他们就地展开调查,走访知情群众,调取移民搬迁补助款发放资料,查处了该村支书王某、村主任余某二人合谋贪污12户移民搬迁户建房补助款2.4万元和村主任余某向西成高铁第8标项目部索贿1万元的犯罪案件。
在开展反贪工作中转变“就案办案”的思想,结合办案积极开展矛盾化解、个案预防、警示教育等工作,在扩大办案社会效果的同时,赢得了群众的信任与支持。佛坪县检察院在查办了大河坝镇十亩地村村干部贪污退耕还林补助款7万余元案件后,及时将追回的补助资金逐一向群众进行返还。城固县检察院结合办案,提出预防涉农职务犯罪的检察建议,及时报告县委,县委、政府组织相关部门专门编发了《农村干部法规政策培训读本》,对全县乡镇、村组干部展开法律法规教育培训,使反贪工作的成效得到了进一步扩大。
汉中市检察机关将群众工作与反贪工作的紧密结合,既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又促进了反贪工作的顺利开展,实现了良性互动、相互促进、共同反腐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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