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GPS”显神通三人盗窃未遂受刑罚
一男子去网吧找人时,偶然间发现网吧门口停了一辆摩托,为了据为己有,竟起了盗窃之心。趁深夜时,三人一起盗窃,不料摩托上装有GPS定位系统,车主顺藤摸瓜根据定位赶赴现场,三人弃车而逃。5月19日,城固县人民法院对三人进行了有期徒刑及罚金的判决。
2015年1月27日晚上10时许,刘某与王某、郑某一起到城固县博望镇一网吧找人时,发现网吧门外停有一辆配置较高的摩托。为据为己有,三人商议将其盗走。次日凌晨1时许,刘某、王某在网吧附近等候最佳时机,环顾四周无人后,两人将摩托推离网吧门口,在附近一垃圾箱旁边扳坏车头锁,将摩托车推到博望镇一巷口,与在此等候多时的郑某汇合。三人共同将所盗摩托推至县城东环二路立交桥下。三人准备接线发动被盗车辆时,失主依据摩托上的“GPS”定位系统赶至现场,三人弃车而逃。
2015年1月28日三人主动到公安局投案自首后被取保候审。在审理过程中,刘某,王某脱保外逃,2015年4月12日两人被抓获,13日两人被依法逮捕。经鉴定,被盗摩托价值8300元,车载“GPS”价值380元,共计8680元。
5月19日,城固县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一审判决,认为刘某、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构成盗窃罪;郑某在明知摩托系所盗财物的情况下,帮助转移赃物,其行为构成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遂以盗窃罪各判处刘某、王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单处郑某罚金人民币3000元。
(城固县人民法院 袁青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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