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群发四万余条专门 诈骗网上卖家一男子涉嫌构成诈骗罪未遂被批捕

桂林日报 2016-06-20 15:39 大字

本报讯(记者王文胜通讯员李健周建文)一男子想钱起歪念,自学两个多月群发软件,然后向卖家发诈骗广告达4.6万余条,获报酬5万余元。日前,男子涉嫌构成诈骗罪未遂,被秀峰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2015年4月,男子罗某(26岁,资源县人)与老乡吃饭聊天中,听说在网上帮发诈骗短信可以赚钱,有人搞这行已买了房和车。想钱疯了的罗某,当天回家就在网上搜索找了一个专门聊推广软件和使用方法的QQ群。并花368元买一个群发的软件,自学两个多月群发技术。随后,罗某找了一上家,替其在淘宝上发诈骗广告。如有100人加了上家的QQ号,罗某就获得上家付给的4000至5000元钱。

据公安机关查明,从去年10月至今年5月初,罗某在淘宝网发送诈骗信息4.6万余条,获上家给予的报酬5万余元。今年5月中旬,淘宝安全部门巡查发现罗某涉案,遂向公安机关报案。随后罗某被桂林市警方抓获。

根据2011年颁布的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利用发送短信、拨打电话、互联网等电信技术手段,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诈骗未遂定罪处罚。”其中就包括“发送诈骗信息五千条以上的”。因此,罗某涉嫌构成诈骗罪未遂,被批捕。

新闻推荐

一字腿压脚这对岁的邹柏英老人而言毫无难度戴连升文摄

老有所乐

资源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资源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