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福精准发力打赢攻坚战严查一批“官不大责大胆大权大”人员
本报讯(记者邱浩)永福县在开展专项工作中围绕减存量、遏增量目标,把官不大责大、官不大胆大、官不大权大等“三种人”、重点领域违纪问题和自治区第五巡视组交办案件、上级督办案件列为纪律审查重点,加大纪律审查力度,截至目前,已结案94件,给予党政纪处分94人,结案率90.4%。
该县紧盯重点领域,在从严惩治腐败上发力。在坚决查处“官不大责大”的问题方面,重点查处了在2013年至2014年期间,永福镇、堡里乡、广福乡等地发生天然林被大面积滥伐事件中集体失职的19名林业系统党员干部和3名乡镇分管领导。严肃查处了市纪委督办的县住建局和永安乡政府共5名工作人员在危房改造工作中失职案,党政纪处分了3名责任人,全县通报批评2人。及时对在***入户识别工作中出现问题的有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党政纪处分了4名责任人,诫勉谈话处理1人。
在坚决查处“官不大胆大”的问题方面,重点查处了虚报冒领、侵吞挪用各类专项补贴,截留强农惠农、扶贫救济、低保医保资金等问题。会同市人社局及时查处了一起套取社保基金、收受好处费的案件,对县人社局4名涉案工作人员分别给予党政纪处分。
在坚决查处“官不大权大”的问题上,重点查处了利用职务之便以权谋私、侵吞公款等问题,对1起网络反映的领导干部公车私用信访件及时进行了核查,组织处理1人。严肃查处了县食品公司经理唐某公车私用问题、广福乡大石村1名村干部在发放扶贫物资时优亲厚友问题、堡里乡黄源村原支部书记蒋某挪用办公经费问题。
该县还出台主动如实交代违纪问题从宽处理感召政策,公布廉政账号,敦促违纪人员主动交代问题,同时坚持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中收缴的违纪款物应退尽退作为提高群众对专项工作满意度的重要手段。截至目前,全县共收缴违纪款40.97万余元,其中退还给37名群众3.14万元,退还给3个集体10.78万元,上缴国库20.95万元。如苏桥镇政府工作人员莫某退出挪用征地项目款9.9万元,龙江乡上维村委会退赔群众危改款15600元,龙江乡上维村支部书记退赔收受群众的好处费4000元,堡里乡黄源村原支部书记蒋某退赔挪用村办公经费8648元,堡里乡拉木村支部书记退赔收受群众的好处费2000元。在该县开展的专项工作测评活动中,群众对专项工作取得的效果进行评价,满意率高达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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