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小区通道、加油站等“特殊路段”驾车别大意“非道路交通事故”折射安全意识的“盲区”
近日,永福县迎宾路加油站入口发生一起车祸。一辆大货车在进入加油站时将一辆摩托车连人带车拖倒,并导致摩托车驾驶员伤重不治。采访中,记者从交警方面了解到,加油站、小区道路、小区停车场等场所,由于缺乏机动车通行指示标志、一些机动车驾驶员的安全意识缺失等因素,发生过不少类似的事故。这些场所,属于“非道路”,不属于道路交通管理范围,但又常年行驶大量机动车辆,形成了安全意识的“盲区”,亟待广大驾驶员注意。
回放: 货车进加油站引发事故
4月22日下午2点半左右,永福迎宾路,一辆重型自卸货车右拐进加油站时,将一辆直行的无牌摩托车连人带车拖进加油站内,造成摩托车驾驶员当场死亡。
据货车司机毛某讲述,此前他在永福县永中路口等红绿灯,过了路口后准备向右转弯进入加油站加油。当时前方有一辆客运班车正在行驶,自己见班车靠边后,便往前超车向右转弯进入加油站。到加油点时,他看见加油站内一女士在呼喊,但并未听清呼喊什么,便在驾驶室内到处观望了一下,随即熄火下车。一下车,他就看见有一个人和一辆摩托车倒在车辆的前保险杠下,摩托车压在伤者身上。他立即将货车向后倒了一米左右,并拨打110和120。不幸的是,伤者当场死亡。
昨天,事故经过已经确定。记者调看现场监控发现,货车要右转进入加油站时,摩托车正好在货车的右侧,结果在入口处发生了相撞。
目前,事故责任认定仍在进行中。
调查: 类似路段的事故不少
虽然永福迎宾路加油站事故的责任还在认定之中,但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桂林市曾经发生过不少类似的事故。在叠彩区,一辆货车转进加油站内加油,一名行人正好经过,货车在加油站内将其碾压致死后逃逸。最终,交警部门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来处理,货车司机负全责。
今年3月13日,一辆大众轿车在某小区的单行线逆行时,与一辆相向驶来的宝骏轿车相撞。民警接到报警到达现场后,宝骏轿车的车主告诉民警,自己当时与往常一样驾车向外行驶。不料,大众轿车迎面驶来,自己没反应过来,就被撞到了车头。“我们小区是封闭小区,所以设置了单行线,哪里晓得对面会有车驶来。现在车子被撞成了这样,还耽误了我的时间。”而大众轿车的车主则称,自己没想到小区里还有单行线,没有看清标志。
经民警调解后,双方当事人各报保险处理。
民警说,由于私家车数量增多,为了解决车辆进出难的问题,越来越多的封闭小区设置单行线,但部分进入小区的车辆并不遵守,很可能发生事故。
类似的事故还发生在七星区一个小区。一位居民发现,自己停在楼下的爱车被刮花了,但肇事车辆已经离开,车主报警。随即,交警调看了小区的监控视频,找到了那辆肇事车。肇事车在刮碰后,并没有停下处理,而是离开了现场。
最终,交警按照肇事逃逸对肇事司机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这些事故的共同点是,都发生在小区道路、小区停车场、加油站等“非道路”场所。交警介绍,由于这些场所大多缺乏必要的机动车通行指示标志,加上一些驾驶员在这些场所驾驶时,相对比在公路上行驶有所松懈,从而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市民:“非道路”也需要有规矩
“有时候,小区里面的车子呼啸而过,真的是让人蛮害怕的。”市民刘先生住在三里店一个小区内。由于业主的汽车保有量越来越多,本来不宽的小区道路边上都划成了停车位,仅仅留下两个车道宽的路面。每当有车来,行人都会急忙走上几步,避让到路边。要是车子开得快一点,就让人感觉有些惊慌。
“一些业主在小区里也开得很快,让人感觉害怕。对这样开车的人,应该谴责,希望小区能够像外面的道路一样,设置一些限速、方向指引的标志。”刘先生说。
家住叠彩区的李女士对在小区里开快车的行为表示愤慨。“小区里车来车往,带着小孩子走路都得紧紧拽着孩子,生怕有车子过来避让不及。”她觉得,虽然在小区里没有交警,也没有违章拍照的设施,但司机的安全意识一点也不能放松,“小区里人来人往,开汽车的人更加要提高警惕,不能说没有人管,想怎么开就怎么开。”
而对于小区停车场里的一些驾驶行为,也有市民对一些缺乏素质和安全意识的司机“吐槽”。“在停车场开得好快的车子,总是会被人在后面骂几句。”市民张先生这样对记者说。还有市民告诉记者,在加油站,有时候等候的车辆比较多,有的车辆会见缝插针,“这样插队的行为,本身就不对,而且也危险,在抢位置的时候容易发生意外。”
在采访中,受访的市民都无一例外地对在小区道路、小区停车场里开快车,或者在加油站里为了插队而不顾安全的行为表示谴责。他们都认为,即使是在“非道路”,也必须有规矩地驾驶车辆。
交警: 接警后会依法进行处理
小区道路、小区停车场、加油站等场所,每天都有大量机动车辆行驶在其中,但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当中,这些场所并没有纳入道路交通管理范围。
市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按其使用特点分为公路、城市道路、厂矿道路、林区道路及乡村道路等,封闭小区内的通道并不是《道路交通安全法》所指的道路。
那么,这些“非道路”,是否就成为了交通安全的“盲区”呢?并不是这样的。
“在封闭小区内发生的车辆事故,属于非道路交通事故,不属于道路交通管理范围,公安交警部门不具有法定管理的职权。当事人不报警,交警也就不介入。但对这类事故,一旦接到报案,交警部门依然会参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处理。”同时,该交警负责人说,他们在具体处理时,会比照道路交通事故案件的调查、取证,对非道路交通事故进行现场勘察以及前期处置。
“虽然小区停车场、加油站、小区道路不属于道路交通管理范围,但交通安全意识随时都不能放松。汽车社会,驾驶员的素质提高是交通安全顺畅的关键所在。我们也呼吁全体机动车驾驶员,在这些地方行驶时,要注意礼让,保证安全,同时也希望这些场所的管理方能够加强通行的引导和标志设置,避免类似的事故再次发生。”市交警支队负责人说。
记者莫林骐李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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