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牺牲警察刘钧之女刘萍:“穿上这身警服,我感觉离父亲更近了”
▲刘钧的生前照片
▲每次看到父亲的照片,刘萍都抑制不住思念之情。
□本报记者张苑文/摄
■父辈档案:
刘钧,原永福县永福镇派出所副所长。1999年9月4日,在出警勘察案发现场时,不慎触电坠楼牺牲。时年43岁。
■子女讲述:
英挺的警服、利落的马尾辫,脸上挂着阳光的笑容,出生于1985年的刘萍现是市公安局象山分局的一名民警。“我是一年前才穿上这身警服,走进公安系统的。穿上这身警服,干着爸爸热爱的职业,我感觉离爸爸更近了。”刘萍这样说。
提起父亲,刘萍依然难以抑制伤感的情绪。“虽然父亲走了17年,但每次看到他的照片,我都会很想念他。”刘萍的童年是在永福县公安大院里度过的。在刘萍的记忆里,父亲总是穿着一身绿色的警服,每天都有忙不完的事。她甚至没有和父亲吃过一顿年夜饭。“小时候,我真的想不通,爸爸为什么要当警察,那么忙又那么累。一直到现在真正干了这份职业才慢慢理解了他。”
“父亲是个热心肠,没当警察时,只要别人有难事,他都会伸手帮忙。”说起父亲,刘萍打开了话匣子,“当上警察后,他把工作看得比什么都重要。每次办案,不管有多危险,他总是冲在最前面。为了群众的利益,他总是牺牲自己的利益。”
1999年9月4日晚,刘萍的父亲刘钧接到一起入室盗窃案的报警,他立即和同事赶到现场。在勘察现场的过程中,刘钧为了仔细寻找证据,独自爬上了居民楼的楼顶。就在他认真搜寻盗贼的蛛丝马迹时,不慎碰到高压电线,便从三楼楼顶摔下。因抢救无效身亡,时年43岁。
“父亲出事那一年,我只有14岁。那时,我和家人根本无法接受这个事实。在之后的好长一段时间里,我都觉得爸爸没有离开,他还在我身边。”刘萍说,长大后,她才慢慢懂得,父亲是用生命在诠释对警察职业的忠诚和热爱,她感觉有这样的父亲是自己的骄傲。
刘萍大学毕业后先是进入桂林空军学院工作。2014年,她放弃原有的工作,选择加入公安队伍,沿着父亲的职业道路走下去。“我不知道爸爸是否愿意我干警察工作,但在我的心里对这份职业有着特殊的情结。”刘萍告诉记者,在顺利考入桂林市公安系统后,在入职的第一天,她和同事们被带到市公安局的警察陈列馆参观,在因公殉职人员的光荣名单上,她看到了父亲的名字。“那一刻,我顿时感觉特别骄傲,也特别神圣。我穿上警服,追随着父亲的足迹,我觉得自己很幸福,也很有安全感。”刘萍说,“爸爸如果在天有灵,一定会欣慰我的选择。我觉得我在这个工作岗位上好好干,不给爸爸丢脸,就是告慰爸爸的最好方式。”
清明将至,刘萍已经计划好了时间回永福为父亲扫墓“不管怎么样,每年的清明我都要去看爸爸。今年我想多跟他说说工作上的事,告诉他我现在终于理解了他当时干警察为什么这么忙,也懂得了这份职业的伟大与神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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