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家里的鹅“出头” 永福一男子打伤人被拘
认为自家养的几只鹅遭打,桂林市永福县广福乡马陂村现年52岁的莫某替鹅“出头”,持铁棒打伤他人。11月1日,永福警方证实,莫某因涉嫌故意伤害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9月2日上午7点多,永福县广福乡马陂村43岁的周某经过本村莫某家门口时,莫某家养的几只鹅一边大声叫嚷,一边伸长脖子围向周某。周某见状,随手在路边捡了一根树枝将鹅驱赶走。主人莫某正在家门口吃早饭,看见周某用树枝打他家的鹅,想到对方是“打鹅欺主”,莫某于是从家门口的柴火堆里拿了根柴火棍气势汹汹地走了过来,对周某一顿辱骂后,又对其打了一棍。
周某不甘示弱,也从柴火堆中扯了根柴火打向莫某。后经莫某妻子和岳母劝解,把两人拉开。后周某往自家田间走去。当时怒气未消的莫某又从家里拿了一根一米多长的铁棒,尾随其后追到田边,朝周某腰背部狠力打了一棒,致周某当场瘫软在田里。
经医院诊断,周某左手拇指、右眼角、腰部被打成皮外伤;肝脏、脾脏成挫裂伤。周某受伤后住院治疗18天,先后花去医疗费、住院费1.2万余元,莫某为其垫付5000元。经法医鉴定,周某所受损伤为轻伤。
10月30日,莫某因涉嫌故意伤害,被永福县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目前本案仍在审理中。
(中 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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