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因200多元货品状告网店 法官“指尖”调解 助力维权化解纠纷

桂林日报 2020-04-13 09:56 大字

本报讯(记者张苑通讯员杨珂)网购商品因质量问题产生纠纷,消费者如何维权?对于“网购一族”来说,直接找网购平台或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是比较常见的维权手段。当这两种途径都无法解决问题时,消费者还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近日,阳朔县法院处理了一起网购纠纷案———消费者因价值268元的网购商品质量问题状告某网店,最终经法官调解,这起消费纠纷在“云端”解决。

前不久,家住阳朔县福利镇的唐先生在一大型购物网站某品牌灯饰旗舰店购买了一套黑色壁灯。到货后,唐先生发现壁灯的外观及功能与网店的广告宣传存在不一致,在安装使用了一段时间后才发现灯具外包装盒上没有注明厂名厂址,于是认为网店销售的是伪劣产品。之后,他通过网络聊天工具与店家多次协商退货、赔偿等相关事宜。网店认为所销售的灯具不存在质量问题,且消费者提出退货时早已过了“七天无理由退货”期限,因此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4月初,唐先生气愤之下一纸诉状送到法院,要求生产厂家某灯饰有限公司退回灯具款268元,并以被告出售“三无”产品为由,主张赔偿货款三倍金额。

阳朔县法院福利法庭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通过梳理案件,发现该案事实清楚,争议标的额较小,且被告远在广东省中山市,若能快速组织双方协商调解,可极大地减轻当事人的讼累。于是,法官通过电话分别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在充分了解双方的想法后,在征得双方同意的前提下,法官组织双方建立了微信调解群,通过微信群引导双方当事人放下矛盾。最终双方当事人各退一步,达成和解协议:被告退回货款268元,原告不再向被告索要三倍金额赔偿。

据主办法官介绍,网络购物引发的消费纠纷十分常见,而消费者借助司法途径维权的也越来越多,这说明广大消费者的法律意识在不断提高。但是如果小额的网络消费纠纷案要通过正常诉讼程序解决,既耗时又费力,当事人往往也不一定能达成所愿。因此,法院通过诉前调解的方式,并借助“云调解”系统,让双方当事人无需见面就高效化解了纠纷,无疑是一条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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