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助组织卖淫 男子获刑一年半

桂林晚报 2019-08-09 09:46 大字

本报讯(通讯员龙昭昕记者莫俊)阿华(化名)作为阳朔某酒店会所中心的管理员,表面上只是一个普通的打工者,但实际上,他却暗地里干着协助“老板”组织失足女卖淫的勾当。8月6日,阿华(化名)因犯协助组织卖淫罪被阳朔县人民法院判刑。

据了解,三十岁出头的阿华系柳州人,育有两个孩子。去年4月,阿华经朋友介绍,到阳朔县某酒店“休闲中心”担任管理人员。同年11月27日晚,民警对该“休闲中心”进行了突击检查,当场查获六对有卖淫嫖娼行为的男女,并将他们及阿华抓获归案。

记者从法院获悉,该“休闲中心”长期招募、雇佣、组织多名女技师进行卖淫活动,并分别对不同的女技师制定了不同的卖淫收费标准,由专人负责收取嫖客嫖资等。阿华明知该“休闲中心”存在组织卖淫活动,为了牟取非法利益,仍受雇于该中心,管理技师并安排技师为嫖客提供有偿性服务。

阳朔法院审理认为,阿华的行为已构成协助组织卖淫罪,应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庭综合案件的相关情节,遂以协助组织卖淫罪,判处阿华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扣押其协助他人组织卖淫用的对讲机一部,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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