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子被警方训诫:因得不到赔偿要求 用扩音器传播不实信息
广西阳朔县公安局官方微博@阳朔警方 消息:
2018年9月3日晚上23时许,阳朔警方接报警称:在阳朔县五一路有人打架。阳朔镇派出所立即赶到现场处置,并将涉事人员廖某锋(男,32岁,阳朔人)、李某生(男、27岁,阳朔人)带回派出所调查,同时将龚某翠(女,42岁,湖北人)送往县医院进行检查并开展调查取证工作。经查实,此警情系双方当事人在路边发生口角所致,阳朔镇派出所已于9月4日将打人者廖某锋、李某生2人依法予以行政拘留10日处罚,并于当晚将受害人龚某翠送回其住处。
事后,龚某翠到派出所向当事人提出索赔未果,便离开派出所。次日,龚某翠因得不到所提出赔偿要求,并于9月4日、5日两晚在西街步行道上利用扩音器传播不实信息,其行为已经涉嫌扰乱社会治安秩序。阳朔镇派出所依法对龚某翠进行传唤,并予以训诫,经过民警耐心教育,龚某翠认识到其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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