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构危房改造事实 两人骗补16.4万元
阳朔讯听说国家对农户危房改造有扶贫补助,见钱眼开的苏某便动起了歪脑筋。他伙同谭某,通过虚构危房改造的事实,骗取国家危房改造扶贫补助款16.4万元。近日,阳朔县法院对该案的判决已生效。
1980年出生的苏某,是阳朔县福利镇的一名普通农民。2014年7月,苏某发现阳朔县内一些有老旧房屋的贫困农户,可以申请每户1万余元的危房改造补助款。随后,苏某找到泥水工匠谭某,商量利用农户已建好的房子,虚构事实申请危房改造以获得补助款。双方一拍即合,按照苏某的要求,由谭某负责寻找目标农户,收集农户的户口簿、身份证等资料,苏某则负责向政府申请、保管银行卡以及冒用农户的名义将到账的补助款取出、分成。
两年时间,二人合谋利用阳朔县某乡镇农户赵某等9户农户已建好的房屋,虚构危房改造事实,向当地政府申请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共骗取补贴款16.4万元。然而纸终究包不住火,一年后,苏某、谭某二人的行为被纪检监察部门发现,随即他们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开庭审理后认为,苏某、谭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合伙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国家危房改造补助款16.4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构成诈骗罪。鉴于二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且自愿认罪,法庭遂综合本案的量刑情节,对苏某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对谭某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龙昭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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