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经济体制改革“十三五”规划定调新型城镇化推动行政区划调整建设特色城镇群
本报讯(记者邱浩)“十二五”期间,桂林新型城镇化建设跨上新台阶,“十三五”期间,城镇化仍是发展的重点。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已公布的《桂林市经济体制改革“十三五”规划》(简称《规划》)提出,构建新型城镇化发展体制机制,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
“十三五”时期是桂林市基本建成桂林国际旅游胜地的决胜阶段。《规划》提出,加快与胜地建设需要相适应的区划调整,建设以桂林主城区为中心,全州、荔浦副中心城市为支撑,各县城和小城镇分工明确、结构合理、特色鲜明、协调发展的桂北城镇群。加快实现灵川、阳朔与主城区同城化发展步伐。推进全州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完成荔浦县撤县改市工作,加快全州撤县改市步伐。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构建桂林老城区疏解提升与项目建设、城中村改造有机结合的体制机制。进一步提高城市社区区划布局合理性,加快启动城区区划调整。
根据《规划》部署,桂林市改革路径将科学有序推进行政区划调整,根据国家设市标准,争取荔浦县撤县设市获批,加快全州县撤县设市工作,推动县城向城市转型,因地制宜推进城镇化建设。在建设重点特色城镇方面,将建成20个以上生态环境优美、历史文化厚重、民族风情浓郁、形态丰富多样、产业经济特色鲜明的特色城镇。
《规划》提出统筹产城人三者融合发展机制。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中心城区有序放开落户限制,临桂新区、各县城和建制镇全面放开落户限制,构建政府主导、多方参与、成本共担、协调推进的农村人口市民化机制,建立合理的成本分担机制,健全相关激励机制。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对高校毕业生、专业技术人员等采取更合理的落户办法。健全人口信息管理制度,完善相关配套措施。统筹公共交通协同发展,推进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和自行车等慢行交通系统建设,提高道路的通达性。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集中人力、财力、物力,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示范乡镇建设,打造一批产城融合、文化传承、环境优美、宜业宜居的桂北特色小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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