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朔县对“四风”和腐败问题严查处动真格今年前5月立案数量比去年同期增长272%
本报讯(记者邱浩)近日,阳朔县纪委在葡萄镇葡萄初中召开查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清退违纪款现场会,将违纪款17万余元退还给学校食堂,用于改善学生伙食和用餐环境,维护了学生的利益,受到学生和家长的好评。
这是阳朔县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查处的其中一起案件。该县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以来,重点抓住民生资金使用管理中的违纪违法问题和民生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中的违纪违法问题不放松,抽调了肯办事、能办事、办成事的纪检监察干部,对搜集到的问题线索进行逐项梳理、专项治理,对案件严查快办,绝不手软。着力查处了一大批违法违纪案件,处理一批违法违纪干部,一些不正之风得到遏制,专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据阳朔县纪委统计,2015年立案45件,其中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25件,结案45件,给予党政纪处分40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5人。重点查处了原县市场服务中心主任吴建平滥用职权贪污案件,兴坪镇兴坪村委姚太良、莫海平等4名定工干部合伙贪污生态公益林资金案件,在全县形成巨大震慑。2016年1-5月立案93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272%,其中司法移送39件,违反群众纪律9件,违反廉洁纪律37件,违反工作纪律6件,违反生活纪律2件。重点查处了原县水利局局长李先展、副局长黄沾武、莫大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福利镇屏山村委主任莫健全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原兴坪镇画山村委主任陈朝清截留退耕还林补助款等案件。专项工作收缴违纪款143.6万元,其中追缴47.9万元,自查自纠退缴74.3万元,2016年发布主动如实交代违纪问题通告后收到主动退缴违纪款21.4万元。
阳朔县纪委副书记谢长剑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创新举措,加大专项工作力度,继续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一步一个脚印,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民生问题,坚决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用实际行动和成效提升群众的满意度,让广大群众能看到、体会到、享受到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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