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地方立法大家谈

桂林日报 2015-12-06 19:03 大字

立足实际开门立法□阳朔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覃自保

地方立法工作必须立足实际,体现地方特点,要针对当地经济、政治、法制、文化、风俗、民情等情况,对本地需要解决的经济发展、社会治理、生态环境保护利用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开展立法工作。就桂林而言,最大的实际是正在进行的国际旅游胜地建设,要围绕这个目标在旅游资源保护与利用、旅游业规划与发展、游客与从业人员行为规范、旅游秩序治理与管理、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等方面制订地方法规,还要注意把我们多年来在改革发展稳定中的好做法和成功经验上升为地方法规。地方立法必须充分尊重民意,广泛听取方方面面的意见,尤其要注意听取十一县六城区的意见、建议,让人民群众有序地参与到地方立法工作中来。要开门立法,从立法规划、立法调研、法规文书拟订、法规讨论审议、法规条文确定等全过程,尽可能广泛的人员参与,听取意见。要畅通公众参与立法的渠道,扩大专家学者立法过程的参与,让不同的利益群体都能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最盼、最急、最忧、最怨”的热点难点问题。只有这样,我们的立法才具有实施的基础,才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同时,地方人大常委会应主动作为,发挥主导作用,切实把好审查审议关,既贯彻上位法原则又能解决地方突出问题,既按法律条文规范要求表述又使条款规定易于把握和操作,既对执法者执法行为进行规范又授予必需的执法权力。法规一旦依法审议通过、公布实施,就要广泛宣传,严格执法,彰显实施效果。

加强城乡建设与管理提升桂林城市品位□雁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石自强

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和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户建房的刚性需求逐年加大。成家分户需要建房另立门户;老旧的坯房和砖瓦结构住房大部分已经成为危房,也必须改造或是拆旧建新,而规划与审批的滞后导致违法违章建房层出不穷。盲建乱建,给城区城市化建设和周边居民生活带来了很大危害:有的违章建筑侵占了公共通道、堵塞了消防通道,严重影响了村容村貌,还给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巨大隐患;有的住户违章加层,超过房屋的承受力而成为危房,影响到居民的生命安全;有的违法搭建因利益冲突引起邻里间纠纷,影响和睦;有的违章建筑更是肆意侵占农田,使耕地遭到人为破坏。

而对于违建的处理方面,由于拆违程序繁琐,导致处理效率低。对于违章建筑的拆除,一般程序要经过立案调查取证、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60日内向上级部门申请复议、如当事人拒绝自行改正再启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等过程,使得拆除一桩违章建筑旷日持久,遥遥无期,极易引起违建的“骨牌效应”,既加大了拆违的行政成本,也加剧了政府与群众的矛盾对立。建议加强桂林市的城乡建设与管理方面的立法,促进城市面貌改善,大力提升桂林城市品位。

务实做好历史文化保护的地方立法工作□桂林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党组书记唐建林

桂林作为中国首批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资源丰富,现有不可移动文物1876处,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418处;有各类博物馆22家,馆藏文物53676件;有453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列入各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有中国历史文化名镇4个,中国历史文化名村4个。名人旧居或故居28处,49个村落进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桂林堪称广西文物的半壁江山,就是在全国也有其特点和地位。近年来,桂林市在调查、研究、考古、传承、保护项目的建设、文物展示场馆的建设、文化与旅游融合的推动等各项工作均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毋庸讳言,桂林市的历史文化保护利用工作与全国全区一样,也存在诸多问题,一是全社会对历史文化遗产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认识不深,文物和非遗保护意识不强;二是一些领导对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与文物保护的关系未能正确处理,存在政绩焦虑,文物“建设性”破坏不同程度的存在;三是历史文化保护的经费投入缺乏规范稳定的机制,投入欠账较多;四是机构人员难以承担日益繁重且专业性极强的保护工作;五是对各级政府履行历史文化保护职责的情况缺乏评价、考核、奖惩机制;六是历史文化保护的部门联合执法弱化。开展历史文化保护的地方立法,是破解以上问题的重要举措。就桂林历史文化保护工作而言,靖江王陵、桂林石刻等重要国保单位的保护,古村落、古民居和名人旧居故居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等,可以先行纳入立法规划,逐步实施。

广开言路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平乐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谢海明

立法工作是一项非常严肃、重要的工作,地方立法工作,应该由地方人大常委会主导,聘请大专院校、研究机构和具有司法实践的同志参与,站在促进地方经济社会的有序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出发,草拟有关法律条文。要注意避免有关法律条文由部门起草,人大常委会通过确认,导致部门利益法律化的不良后果。地方人大常委会在立法过程中,还应该注意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充分吸纳民意。健全法规草案征求意见机制,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普遍关心问题的法规草案,通过多种形式引导公众深度参与立法,对公众提出的立法意见、建议,认真分析研究。完善立法听证机制,凡是涉及公众利益、群众普遍关心的有关改革的立法事项,都应当进行立法听证;尝试采取立法听证会进社区、网上听证等灵活多样的听证方式,逐步实现立法听证小型化、常态化、规范化。探索不同利益群体权益诉求的收集、整合、协调和平衡机制,充分调动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的积极性,发挥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的作用,创新人民群众表达意见、参与立法的平台,最大限度地凝聚改革和立法的共识。县人大常委会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建立人大代表参与立法工作机制,组织代表配合市人大做好立法选项、法规草案的征求意见、调研、座谈会等各项工作,把代表活动与立法调研相结合,认真研究采纳代表议案提出的相关建议,拓宽代表参与立法工作渠道。

加强城市管理立法确保有法可依□桂林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主任曾亮

近年来,随着桂林市城市框架的拉大和社会经济的发展,原有的一些法律法规已不能完全满足当前城市管理工作的需要,给城市管理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比如:桂林市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虽然已推行了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集中行使包括市政市容、环境卫生、城市规划、园林绿化等部门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但在实际操作中,相当一部分仍是借法执法、委托执法,执法权威性不够,部门之间职责不明确,推诿扯皮现象时有发生。特别是城管执法问题已然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焦点,执法机关与执法对象之间长期处于紧张关系。对占道经营、超门槛经营、流动摊贩、夜市乱象和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在一定程度上还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造成管理底气不足、威慑力不强、管理效果不佳。究其原因,根本在于桂林市城市管理工作尚缺少专门的地方法规和详细的指导规范。因此,在桂林市行使地方立法权以后,建议尽快启动城市管理立法,及时修订完善现有城市管理地方法规,建立健全城市管理考评制度,确保城市管理工作有法可依。同时,通过地方立法,理顺城市管理体制,规范城市管理工作机制,厘清各级部门工作责任,明确城市管理各部门的责任分工,赋予城市管理部门更有效的管理措施和执法手段。

节约水资源保护水生态□桂林市水利局局长叶桂忠

就全市的水资源节约保护状况而言,一方面,由于所处的区位优势,较大的降雨量成就了丰富的水资源量,给当地老百姓造成水资源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假象,大水漫灌的农业生产等粗放用水方式长期沿袭至今造成巨大的水资源浪费,用水效率十分低下,节水效益不明显,节水观念淡薄。另一方面,由于全市降雨时空分布不均,枯水期用水压力巨大。以备受关注的漓江为例,由于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导致非汛期干旱用水紧张,而沿岸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带来的用水需求扩张却没有因为缺水而减弱,用水增加导致废污水排放量加大造成治污难题不断加大,用水矛盾加剧、水生态保护告急,全市节约用水迫在眉睫。

尽管我国现行的水法确立了基本的节水制度,但主要是原则性规定,没有详细的操作细则,所规定的内容不够具体,不易实施,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如现行法律条款只对常规用水利用提出要采取节约措施,但对非常规水(中水、雨水等)利用没有提出引导和鼓励性规定,导致节水效益低下削弱了节水措施的执行。因此,需要地方立法进一步明确适合桂林市的节水管理措施,提高水利用率以保护水资源,提高水生态环境质量。

另外,适合桂林市的节水制度目前还没有法制化、规范化,对浪费用水行为缺乏可操作易执行的遏制措施。通过制定地方法规,规范和加强节水管理,逐步改变不良用水习惯,不断增强节水观念,摈弃大水漫灌进而推广节水灌溉的种田模式,对浪费用水行为进行有效遏制,在全市范围更好地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保护和使用好有限的水资源,改善水环境,确保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新闻推荐

农旅融合发展这边风景独好——— 雁山区加快草坪休闲农业(核心)示范区规划建设

草坪紫烟▲区委书记黄洪斌(左三)检查村道硬化情况。▲区长赵塞经(右一)检查农产品展销情况。 &nbs...

阳朔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阳朔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

热门评论地方立法大家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