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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地税首季“开门红”

广西日报 2014-04-17 11:44 大字

亮点聚焦

今年一季度,桂林市地税部门积极克服“营改增”减收、结构性减税政策等因素带来的影响,组织各项收入21.70亿元,同比增收2.55亿元,增长13.31%。其中组织税收收入20.41亿元,同比增收2.54亿元,增长14.2%,全市地税收入首次实现首季突破20亿元,成功实现“开门红”。

一季度,在地税部门征收的12个主要税种中,除契税收入同比下降9.92%以外,其余税种均实现增长,其中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和耕地占用税增长十分明显,分别高达41.21%、32.25%、85.89%。全市17个县、城区地税征收单位中,13个个征收单位实现正增长,其中叠彩区、临桂、阳朔县、灌阳县、资源县地税收入增幅超过30%。

从税种上看,地税三大主体税种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稳定增长为桂林市地税收入实现首季“开门红”提供了强大动力。一季度桂林市营业税实现收入8.28亿元,同比增长8.2%;企业所得税实现收入2.44亿元,同比增长41.21%;个人所得税实现收入2.53亿元,同比增长5.86%,以上三大税种合计实现税收13.25亿元,同比增收1.48亿元,增长12.58%,贡献地税收入增量达58%。从行业来看,建筑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重点行业地方税收的快速增长是推动桂林市地税收入增长的强力引擎。据统计,一季度桂林市建筑业、金融业和房地产业合计实现地税收入14.39亿元,同比增收2.42亿元,增长20.2%,高于全市地税平均增幅6.1个百分点。

据分析,一季度桂林市地税收入实现平稳较快发展的原因主要有3个方面:一是全市经济运行平稳,为地方税收的增长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今年1-2月份全市规模工业总产值193.53亿元,同比增长18.5%,社会固定资产投资95.75亿元,同比增长15.8%;二是桂林市地税部门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力度,扎实开展土地增值税清算、存量房评估等工作,认真抓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和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等工作,加大税务稽查工作力度,努力应收尽收;三是社会综合治税不断取得新成效,全市社会综合治税各部门认真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税收保障办法》,密切协作配合,积极提供各项涉税信息,深入开展“先税后证、先税后费、委托代征、涉税打击、联合办税”工作,有效强化地方税收的管控能力。 (牙廷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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