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玉林警方侦破“709专案”,10名嫌疑人被逮捕,参与行动的黎警官如实记录下了抓捕过程中的难忘三昼夜 异地抓捕,我的“战地”日记
▲暂扣的赃款、作案工具。
▲莫某伟(右二)落网。
26名抓捕警力,三昼夜,从桂东南到桂北,辗转多地,行程1000多公里;抓获犯罪嫌疑人7名,扣押涉案现金25.8万元、电脑5台、手机19部、越野汽车1辆……这是玉州警方对涉嫌赌博罪的“709专案”开展抓捕工作的数据。
参与远赴桂林抓捕嫌疑人的玉州公安分局政工室黎警官,以日记的方式记录了抓捕过程中公安民警与嫌疑人斗智斗勇的3个昼夜。
以下是黎警官的日记(有删改):
8月13日白天:从桂东南到桂北
13日10时许,终于接到通知:12时30分集中分局,13时准时出发。至于任务是什么,还是保密。
此次行动,由玉林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杨礼安副支队长、玉州公安分局陈建光副局长带队,人员来自治安、网安、派出所、巡逻防控等警种。
“目的地在桂北方向,具体地点到时候再说,出发!”13时,带队领导一声令下,载着我们的车辆往桂北方向进发。
6小时后,到了桂林市的兴安县。因为抓捕对象的一个同行不久前被玉林警方抓了,为谨慎起见,领导决定三辆车分批进城、分开住宿。
兴安城外,与一天前到达的两名同事庞峰、陶剑锋会合后,我们一行26人分别住进了志玲路维××宾馆、银杏路利××宾馆。
8月13日晚:“709专案”及抓捕计划
晚饭后,来不及休整,杨副、陈副马上组织部分民警集中,研究下一步的抓捕方案。
此时,我们大部分人才知道此行的目的:根据公安厅指定管辖,这次的抓捕对象是“709专案”中3名兴安籍男子及其手下,三男子分别叫莫某伟(42岁)、胡某华(42岁)、赵某龙(35岁),均为兴安县人,涉嫌开设赌场罪。此前,已有两名犯罪嫌疑人汪某、熊某军落网。据前期调查的情况,赵某龙住在维××宾馆后一个小区的2104号房,这也是他们的据点之一;另外,他们还有一个据点在志玲路某出租屋。最近,莫某伟的汽车常在第一个据点的地下停车场出现。种种迹象表明,嫌疑人在第一个据点集中的频率较高。
经研判,抓捕组制定了两套抓捕方案:A,如果嫌疑人集中据点的话,就来个一锅端;B,如果嫌疑人不集中,就逐个击破。
8月14日:实施B计划,主要嫌疑人落网
14日,负责摸排的小何等人一大早到两个据点附近进行秘密侦查。
9时许,莫某伟驾车到第一个据点,不久又驾车匆匆离开。难道是我们的行踪暴露了?经综合分析,我们否定了这个想法。1个多小时过去了,莫某伟等人并没有像以往那样集中2104号房。而明天就是周末,继续等待面临未知的变数。
领导决定采取第二套方案,逐个击破:民警兵分三路,一路在街上巡查,查找莫某伟的踪迹,另外两路在两个据点附近伏击守候。
11时许,莫某伟在迎宾路一带出现。我们马上驱车赶过去。经一番搜索,在某单位停车场内发现了车牌号为桂C×××01的莫某伟汽车,车上并没有人。10多分钟后,在一个办证大厅内发现了莫某伟。吴波潜入坐在莫某伟的后面,秘密监视其动向。因办理业务处人员较多,抓捕时机不成熟。
其他同事前来增援。我们分散伏击在莫某伟汽车的四周,大家表面上或闲逛或玩手机,但都密切注意着周围的一切。
12时许,莫某伟办完业务,从大厅出来。民警悄然跟踪,在莫某伟打开车门的瞬间,四面合围,迅速将其控制。
莫某伟落网后,伏击在据点附近的两组民警也采取行动,在2104号房将赵某龙抓获,缴获电脑、手机等物品;在志玲路某出租屋(第二个据点),缴获手机、电脑等物。
端掉两个据点后,莫子高、周井余等人立即对莫某伟家进行搜查,缴获涉案现金25.8万元及手机、电脑、银行卡等物;杨副、陈志南带领民警在灵渠景区附近的胡某华家将其抓获,缴获手机、电脑等物。
14时许,杨副带领民警将嫌疑人押至兴安县公安局办案中心,投入审讯工作。然而,在大量证据面前,三名嫌疑人要么缄口不语,要么避重就轻,审讯工作一时陷入了僵局。
同时,在当地派出所的协助下,莫子高、陈志南带队到位于湘漓镇的“财务人员”唐某妹家,但唐某妹已闻风而逃。经依法搜查,缴获银行卡、平板电脑等物。
15日凌晨3时许,我们拖着疲惫不堪的身子回到宾馆,许多人来不及洗漱就躺在床上睡着了。
8月15日:转战阳朔西街,抓获逃亡人员
15日8时许,我们满血复活,新一轮的战斗马上打响。
大家简单开了个碰头会,根据目前的情况,足够证据依法对莫某伟等3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在后方指挥的玉州公安分局李永志局长决定:兵分两路,一路由莫子高带队,押解莫某伟等3人回玉林;杨副、陈副带另一路民警留下继续开展追逃工作。
中午,根据侦查得到的消息,“财务人员”唐某妹、“客服人员”肖某林、文某琼、卢某云等几名女子已经外逃到桂林市。
13时许,我们出发赶往桂林市。到了桂林市,经侦查发现,唐某妹、肖某林等人到了阳朔县西街。
桂林到西街,行程约80公里。我们赶到时已是15时30分左右。
人海茫茫,要找出几名女子,谈何容易?时间一分一秒过去,我们的足迹踏遍了西街大部。终于,在戏楼的地下超市,我和队员小梁发现了一名个高、体壮、脸圆的女子,很像“客服人员”肖某林,与她同行的还有一名穿牛仔裙的女子。我马上报告情况,得到指示:秘密跟踪,不要轻举妄动。
两女子出了超市,往左边的道路走去。接到通报后,陈副、吴波、黄海珊等同事迅速靠拢,大家分散跟踪。
经过一个药店,两女子进去买药后出来,往对面的“5号楼公寓”走去。上了三楼后,两人不见了。
大家在公寓楼四周进行伏击,封锁其逃跑路线后,开展进一步的调查。经调查得知,两人进入了3011号房。经研判,我们断定,唐某妹等人也在房间里。
18时15分,领导决定采取行动,吴波、小梁假扮情侣先进去,其他同事紧随其后。到了三楼,设法打开3011房门的瞬间,我们一拥而入。果然,唐某妹、肖某林等4人正躺在床上看电视。面对突然到来的民警,4人目瞪口呆。
将4人带至阳朔县公安局办案中心后,杨副、陈副对她们进行讯问。经审,4人对作案事实供认不讳。
午夜12时许,第一次讯问结束。夜色中,我们踏上归程。次日凌晨5时许,回到玉林。
后记:
成功突破,逮捕犯罪嫌疑人10名
果然,随着唐某妹等4名女子的落网,之前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莫某伟等人终于低下了头,对作案事实供认不讳。
据犯罪嫌疑人供述,2018年以来,莫某伟、赵某龙、胡某华等人合伙,在一个服务器位于境外的网络赌博平台上注册了“×星俱乐部”,拉拢他人到该俱乐部以打扑克牌的形式进行赌博,莫某伟等人通过抽水、卖“保险”等方式牟利。到落网前为止,该俱乐部共有1200多名注册用户,平时活跃用户有50至60人。
为更好地管理该俱乐部,莫某伟等人聘请唐某妹(赵某龙的表妹)为“财务人员”,主要负责做报表、发放工资等工作;聘请肖某林等3人为“客服人员”,主要负责收付款、上下分等工作。成立以来,该俱乐部平均每月获利20多万元。
9月8日,警方在桂林市象山区抓获另一名犯罪嫌疑人汪某某。
……
9月18日,经检察机关批准,玉州警方对上述10名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
“709专案”初战告捷。然而,这仅仅是开端,我们要走的路,还很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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