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心法官情法并用 唤醒母爱巧解纠纷

桂林日报 2020-04-03 10:31 大字

本报讯(记者张苑通讯员欧见凤)“儿子,过来,让妈妈抱抱!”陈女士向7年多未见面的儿子呼唤道。她对面的8岁男孩沉默片刻,终于缓缓投入了母亲的怀抱。陈女士顿时哭成泪人。

这是日前发生在兴安县人民法院城关法庭的感人一幕。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一起离婚纠纷案顺利办结,同时也唤醒了一段沉睡7年多的母爱。

当天下午,城关法庭的立案窗口接待了来自贺州的当事人陈女士及其律师、亲友等一行5人。陈女士诉称,她与丈夫李先生二人已分居7年多,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且无和好的可能,因此她诉至法院请求解除两人的婚姻关系。但对于8岁的儿子,陈女士表示,自己在孩子5个月大时便与他分开了,母子感情很淡,她无意争夺抚养权,因此她认为,儿子的抚养费应由其父亲李先生承担。

受理案件后,同为人母的主办法官了解到,陈女士与儿子7年多未见,如今母子俩形同陌路,让人感到既痛心又惋惜。考虑到陈女士从外地赶来,主办法官当即决定马上召集双方调解,希望及时化解矛盾的同时,也能让无辜的孩子重获亲情。

通过联系,陈女士的丈夫李先生来到法庭。李先生直言:“离婚可以,先赔偿我的精神损失费20万元,并按每月800元的标准一次性支付完毕儿子的抚养费。”对于李先生的要求,陈女士表示不同意。法官告知陈女士,按照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都有抚养义务,不能因为没有感情就推卸责任;法官也劝说李先生,他请求的精神损失费缺乏法律依据,并希望双方能念及夫妻之情及孩子的亲情多一些宽容和理解。

在调解过程中,主办法官听到李先生无意中透露了一个细节———“我儿子天天喊妈妈,经常说想妈妈,好可怜!”法官为之动容,她建议李先生把儿子接到法院,让母子俩见上一面,以了却孩子的心愿。与此同时,法官也想以孩子为突破口,让陈女士念母子之情,在纠纷中作出一些让步。当法官以一个母亲的身份,推心置腹与陈女士聊起她丢下孩子的原因时,陈女士终于道出自己的苦衷。原来,7年多前陈女士因不满丈夫对其冷漠,一气之下带着儿子回了娘家。之后李先生借看孩子之名,偷偷将儿子抱走,这才导致了母子分离。并且,李先生还有过激的语言对待陈女士的父母,因此,陈女士才拒绝和陈先生联系,也不敢回兴安看望儿子。

李先生把孩子带到法院,腼腆的孩子面对这位心中呼唤了无数次的“妈妈”感到无所适从,难以叫出“妈妈”。细心的女法官注意到,虽然孩子不肯叫妈妈,却多次悄悄地观察着这个陌生的“妈妈”。于是法官鼓励陈女士主动拥抱孩子。最终,陈女士满眼含泪,喊了声儿子的名字,并将儿子拥入怀中。

在见到孩子后,陈女士心里充满了愧疚。她的心顿时变得柔软起来,于是同意每月支付儿子抚养费800元,且愿意补偿李先生之前独自抚养儿子的抚养费共计2万元,并当场给付。而李先生也同意离婚,放弃了精神赔偿请求,并承诺保证陈女士对儿子的探望权。至此,这起离婚纠纷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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