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三轮车驾驶人被撞致死 肇事车逃逸线索极少 通过大灯碎片民警“拼出”真相

桂林晚报 2019-12-20 10:57 大字

12月15日,民警将侯某堂抓获。(兴安交警供图)

12月14日凌晨,国道322线塘市路段发生一起事故,兴安交警认定该事故为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然而,由于事发时间不能确定,事发地点偏远无监控,又无目击者,这给侦破带来了难度。但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两天的努力,民警几经周折,成功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并赴外地将其抓获。

1、现场线索极少破案难度高

12月14日早上8时34分许,兴安县交警大队值班室接到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指令:有一辆电动三轮车在国道322线塘市路段掉入水沟,1人已死亡,请派人前去处置。接到指令后,值班民警立即赶赴现场。

经现场勘查,民警发现电动三轮车是连人带车掉到路外一米多深的水沟里,经法医确认驾驶人当场死亡。随后,民警发现该电动三轮车尾部有明显的碰撞痕迹,路面上散落有车辆的大灯碎片,民警初步判定该事故为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然而事故现场比较偏远,没有监控摄像头,又无目击证人,这无疑增加了案件侦破的难度。

因案情复杂,性质恶劣,后果严重,值班民警迅速将情况向中队领导及大队领导汇报。大队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指示启动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逃逸案侦破机制,派精干警力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增援,并迅速设卡拦截,调集车辆沿路搜索追击。

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警方迅速组成现场勘查组、车辆追缉组、外围走访调查组、视频监控查询组展开工作。通过各方查找,终于核实死者系全州县凤凰镇汪里村人,但其近期一个人在家生活,何时从家里出来无人知晓,导致案发时间难以确定。虽经过一天的紧张工作,可办案民警仍没有发现一丝的破案线索。

2、通过大灯碎片“拼出”案件真相

案发第二天,事故中队所有民警、协警接到任务后放弃周末休息,召开案情分析会,对各组搜集到的线索进行汇总、分析梳理,经过对案情的细致研判后重新制定了侦破方案:一方面继续调取沿路监控、走访摸排;另一方面在沿路张贴破案悬赏通告,并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破案悬赏通告,同时协调、动员社会力量搜集破案线索。

通过在案发现场提取的大灯碎片,办案民警、协警对辖区内大小修理厂进行走访,以确定肇事车辆的车型,并以此来查找其踪迹。经过大量的工作,办案民警初步推断该款车灯应该是类似2017款解放J6P大型货车的车灯。

得知车型后,负责调监控的警组开始重点筛查此类货车。因为案发时间无法确定,这给民警增加了巨大的工作量,他们死盯屏幕,对每一辆类似的过往车辆认真、耐心、细致地甄别,终于发现一辆车牌号为皖S*****的解放牌大货车有重大作案嫌疑。通过对该车的行驶轨迹进行跟踪查询,最终锁定该车在泉南高速六景收费站下高速。

3、肇事者受问询时还在狡辩

随后,办案民警拨通该车登记时所留的电话号码,可经沟通发现,此号码的主人并非实际车辆所有人的电话。后经多方调查,终于锁定该车的实际驾驶人是安徽省利辛县人侯某堂。办案民警立即打电话联系侯某堂,当侯某堂接通电话后,听到是兴安交警在找他,他立即承认自己在12月14日凌晨驾车至兴安县时出了事故。

彼时,侯某堂正在南宁市横县,经办案民警的归劝,侯某堂表示愿意配合兴安交警调查处理,并主动到就近的横县交警大队六景中队投案。12月15日晚,民警驱车400多公里赶赴横县,将肇事驾驶人侯某堂抓获并将其押解回兴安接受调查。

办案民警连夜对侯某堂进行突审。侯某堂供述称,他在事发当时有点犯困,不知道撞到了什么东西,但是他在出事后往前开了几百米才停下来检查,发现其车辆大灯破损了。他往车后看了一眼,没有发现什么其他东西,就驾车离开了。可办案民警通过对事故现场的勘查判断,侯某堂称不知道撞到的是什么东西的说法,纯粹是在狡辩。最终在铁证面前,侯某堂承认自己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的事实。

12月17日,侯某堂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到了看守所那一刻,侯某堂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交警提示,晚间驾车时,切记要注意减速慢行,切勿疲劳驾驶,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要第一时间救助伤者并报警,千万不要心存侥幸心理肇事逃逸。

记者莫俊通讯员唐仕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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