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车辆 未悬挂号牌 兴安这两个驾驶员分别被扣24分!

桂林晚报 2019-10-15 10:49 大字

本报讯(通讯员蒋琦莉记者秦丽云见习记者曾思怡)10月11日,兴安两个王姓驾驶员,均因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车辆、未悬挂号牌上路的违法行为,分别被扣24分,罚款400元。

11日下午,兴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马口岭中队民警在三将军铜像路段开展整治。当天下午3时25分许,一辆未悬挂号牌的摩托车引起了执勤民警的注意。执勤民警马上将该车进行拦截,车停下后,民警依法要求驾驶员出示驾驶证及行驶证。令人惊讶的是,驾驶人王某华持有的驾驶证居然是C1证,属于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相符车辆的违法行为。据王某华交代,其驾驶的这辆无号牌摩托车是其上个月新买的二手车,还没有入户,所以根本没有号牌。

无独有偶,当日下午4时2分,另一位王姓驾驶员也驾驶一辆无号牌摩托车驶入执勤卡点。民警当即拦停,并对其进行检查。检查显示,该驾驶员持有的驾驶证也为C1证,同属于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相符车辆的违法行为。王某称因自己平时开摩托车的次数比较少,买摩托车时并未入户,所以抱着侥幸心理一直没有悬挂号牌。

民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相关规定,对两位王姓驾驶员进行了处罚。针对准驾不符的违法行为,驾驶证一次性记满12分并处罚款200元,同时暂扣驾驶证,扣留机动车。针对未悬挂号牌的违法行为,一次性记满12分并处罚款200元。因此,合并处罚后,两人分别被一次性记满24分,罚款400元。按照规定,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24分,除了要参加科目一交通法规考试以外,还要重考科目三进行路考。

“居然要扣那么多分,以后再也不会这样了。”知道处罚结果后,两名王姓驾驶员均后悔不已。

交警温馨提醒:准驾车型不符存在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所有的驾驶员不管自己所持有的是哪一类驾照,请一定要详细了解哪些车辆属于自己准驾车型,切莫因为疏忽大意,出现违法行为,并对出行造成困扰。

新闻推荐

亲表兄妹“结婚”16年后婚姻被判无效

本报讯(通讯员廖淑梅文晶晶记者刘净伶见习记者曾思怡)16年前,一对青年男女登记结婚时隐瞒了两人是表兄妹的关系。16年...

兴安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兴安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