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做过辅警 如今冒充公安局领导 陕西男子在兴安诈骗村民110多万元

桂林晚报 2019-08-25 08:07 大字

本报讯(通讯员蒋淞宇记者刘净伶)陕西男子赵某,谎称自己是某市公安局副局长,多次以可帮人“办事”为诱惑,骗取他人钱财。今年7月,兴安县公安局将赵某抓获。经核实,赵某涉案金额高达110多万元。8月16日,赵某被兴安县检察院依法批捕。

2011年,兴安县高尚镇某村来了位“大领导”。该“领导”和娘家人在高尚镇大摆宴席。“领导”自称姓赵,是某市公安局副局长。宴席上,赵某大肆宣传,自己有权力和人脉,可以帮助乡亲们办很多事情。

看到赵某气派的行头、自信的谈吐,再加上外地口音,很多村民信以为真。

同年,市民蒋先生通过其在兴安的亲戚认识了赵某。经过几次见面聊天后,蒋先生也很快对赵某是某市公安局副局长的身份信以为真,经常和赵某保持往来。

2013年1月,蒋先生找到赵某帮忙,赵某于是先后以帮蒋先生办理园林资格证、林权证、拿政府工程、打官司为由,从蒋先生处拿走了近110万元。

在此期间,高尚镇人鲁先生也通过赵某的亲戚认识了赵某。得知赵某是某市公安局副局长,鲁先生想到儿子从部队退伍回家还没有工作,于是请赵某帮找关系安排工作。之后,赵某以此为由,借口找工作需要打点关系,从鲁先生处骗取6万元。

赵某收了钱,并没有把蒋先生和鲁先生的事情办成。蒋先生和鲁先生于是一直催促赵某。起初,赵某以工作忙、找关系要等待为借口推脱。后来,赵某说自己已经调到省会城市,不再是某市公安局副局长,继续推脱。直到2016年,蒋先生和鲁先生发现赵某的电话再也打不通了,才明白自己上当受骗,于是报警求助。

今年7月,赵某再次在兴安县城出现,很快就被民警发现并抓获。

经过调查,赵某,40余岁,陕西人,曾在陕西做过5年辅警,对公安系统工作比较熟悉。多年前,赵某从陕西来到广西,并在广西成家,一开始只是吹牛,但后来看到别人都信以为真,于是就为自己编造了一个某市公安局副局长的身份,并用来诈骗敛财。

面对民警的讯问,赵某拒不交代自己的犯罪行为。办案单位与相关部门沟通后,成立专案组侦办此案件。

专案组多次到高尚镇取证,走访当地群众和受害人,掌握了大量证据。8月16日,在充足的证据面前,尽管赵某坚称自己无罪,仍依法被兴安县检察院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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