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幕后操控 联络外地买油 放进深山隐藏 运到各处散卖 三个“黑油”团伙被警方打掉
近日,桂林市公安局治安巡逻(特警)支队在多部门协助下,对分散于阳朔县、兴安县、象山区等地非法销售成品油的3个团伙进行了集中收网行动,捣毁大型成品油储存窝点4个,非法加油站点11处,抓获犯罪嫌疑人36人,刑事拘留19人,所查获的成品油及加油设备价值约1000万元。
8月6日上午,桂林市公安局对外公布了这起案件的细节。
1、巡逻发现“黑油”
2019年1月,桂林市公安局治安巡逻(特警)支队在日常巡逻工作中发现,从象山区到阳朔的桂阳公路旁有很多分散的成品油销售点。这些成品油每升比市场价便宜两三毛钱,但均无合法销售许可证,属于非法销售的成品油。
办案民警对此展开调查发现,在销售这些非法成品油路段,经常会有拆掉后座的面包车停靠。这些面包车里装了铁皮油箱,用来运输和销售非法成品油。
办案民警通过便衣的方式接近销售点探查取证,并对销售网点的分销车辆和人员进行跟踪调查,发现面包车会到停靠在路边的大型油罐车处购买非法成品油,一部分面包车还会到外表看上去是粮油商铺的地方购买非法成品油,随后再开到阳朔县、兴安县、象山区等地售卖。
2019年3月上旬,根据初步调查的证据和情报,治安巡逻(特警)支队和治安管理支队经过研判,认为涉嫌销售非法成品油案件案情重大、牵涉面广、线索可靠,遂成立专案组进行调查。
2、三个团伙浮出水面
根据已掌握的证据,专案组成员对嫌疑人进行逐一筛查,并对可疑运油油罐车进行跟踪,发现在象山区象塘路仁头村深山,藏有一个大型非法成品油仓库。
从外表看,该仓库是普通的平房,但实际上藏有七八个铁皮储油罐,每个能装成品油50立方米。
据了解,经营该大型仓库的是桂林人黎某,男,55岁。黎某曾经和郦某一起经营非法成品油,而后分开。郦某在紧挨黎某仓库处,也建了仓库,同样藏着非法成品油。
在黎某和郦某的深山处仓库的主要出入口,不断有大型油罐车驶入,但并不是每辆车都停靠在他们的仓库运输非法成品油。民警进一步扩大摸排范围,发现距离黎某仓库200多米的地方,还藏有2个储存非法成品油的大型仓库,仓库的主人是罗某。
至此,3个非法经营成品油的团伙浮出水面。
3、多部门联合抓捕
办案人员调查黎某、郦某、罗某3人的资金流水,发现他们的进货渠道主要是广东省,并且交易从不碰面,都通过电话、微信聊天、银行卡转账的方式进行。从茂名、东莞等地偷偷买入非法成品油后,再通过汽车运送到深山的仓库中。最后,以低于市场价800至1000元一吨的价格散卖到象山区、阳朔县、灵川县、兴安县等地。
从外面买油时从不露面,在桂林本地交易时,黎某、郦某和罗某也很“神秘”,都是电话遥控。运输司机、仓库管理员、负责管理交易和收钱的马仔,3人的团伙有详细的分工,老板们只负责幕后指挥非法成品油买入卖出。这给固定嫌疑人和抓捕工作带来极大的困难。
2019年6月20日,通过摸排,案情取得进一步突破,黎某、郦某和罗某的详细情况和具体生活位置已被锁定。
当天上午10时许,桂林市公安局多部门、多警种联合出击,对位于象山区象塘路仁头村深山里的4个存油窝点进行突击,对分散在叠彩区、雁山区、兴安县等多个非法加油站点的管理人员进行同时抓捕。
在七星区家中的黎某,在象山区某公司里的郦某,以及身在重庆的罗某都被民警抓获。
此次行动累计出动警力150余人次,出动车辆50余台次,捣毁大型成品油储存窝点4个,非法加油站点11处,缴获非法经营柴油220吨、汽油45吨、新燃油车多宝80吨,查扣非法经营油罐车12辆、改装加油车4辆、固定油罐24个,扣押汽车3辆,所查获成品油及其加油设备价值约1000万元。
本案共抓获犯罪嫌疑人36人,刑事拘留19人,7月26日,象山区检察院对其中16人予以批捕。
记者刘净伶实习生马心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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