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通报9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典型案件
本报南宁讯 (记者/李贤 通讯员/李明鲜)1月21日,自治区纪委发出通报,点名道姓曝光9起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不力的典型问题。
9起典型问题分别是:防城区区委书记莫小林等人因下属单位发生严重违纪案件受到责任追究。北海市科技局党组书记、局长黄健等人因该局班子成员和下属单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受到责任追究。贵港市交通运输局原党组副书记、局长宁德林等人因交通系统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受到责任追究。防城港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吴永明因局系统多名领导干部赌博问题受到责任追究。兴安县直属机关工委书记蒋远钧因单位出纳多次挪用党费用于个人开支问题受到责任追究。宁明县扶贫办原主任李耀军因单位违规发放专项资金问题受到责任追究。兴业县城隍镇第一初级中学党支部书记、校长覃季秋因下属违规操办升学宴问题受到责任追究。钦南区久隆镇党委书记郑世鑫等人因镇、村干部违规接受宴请并饮酒致人死亡问题受到责任追究。钦州市统计局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刘洋因单位公款旅游问题受到责任追究。
通报强调,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无论是党委还是纪委,只要履职不力,出了问题,都要承担责任。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要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压力,强化责任落实,层层抓深抓实;强化责任追究,坚持“一案双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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