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全国人大代表视察桂林市法院工作桂林中院推进司法改革工作受到肯定
本报讯(记者文新军通讯员余作才)9月17日至18日,全国人大和最高人民法院组织山西、内蒙古、吉林、河南、贵州等五省区的14位全国人大代表及1位最高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对桂林市法院工作进行视察,深度了解桂林法院在推进司法公开、司法便民等方面的工作情况,并对加强和改进人民法院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罗殿龙、副院长林玉棠,最高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刘合华,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副巡视员、联络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张天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石春莲,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敏等参加了相关活动。
在桂林市视察期间,代表们来到市中级法院,视察了该院诉讼服务中心和“12368”语音服务平台及审理大要案工作场所,并深入兴安县法院,视察了该院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
作为广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升级改造试点法院,桂林市中院积极推进司法改革工作,在广西率先开通阳光司法服务热线。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在工作时间,只要拨打12368服务热线,就可以查询法院地点和办公时间,并可进行立案咨询、案件信息查询、申请再审、申诉信访、申请司法救助等。在听取工作人员介绍情况后,代表们对桂林中院大力推进阳光司法,提高服务水平给予充分肯定,并提出了一些有益的建议。在视察兴安县人民法院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时,恰逢兴安县崔家中学在基地开展模拟审判活动。看到学生们穿着特制的法袍在宣读判决书,代表们都停下来纷纷拍照捕捉精彩的瞬间,对兴安县法院的模拟审判工作给予高度评价。
18日下午,代表们在桂林市反馈了视察广西法院工作的意见。罗殿龙代表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各位代表的辛勤工作表示感谢。他表示,各位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将对广西法院工作是一个巨大的推动,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将以此为动力,不断改进审判工作,提高执法水平,为维护广西的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据悉,此次视察活动是为了加强法院与全国人大代表的联系,进一步增进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在视察桂林市之前,代表们已到南宁、柳州等地法院视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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