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准备立法保护古老灵渠
据新华社南宁10月8日专电 位于广西兴安县的灵渠建于公元前214年,是我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并且正在申请世界文化遗产。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制办公室公布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灵渠保护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征求立法建议,希望通过立法,保护这条在我国历史上发挥过重要作用的古老运河。
灵渠由秦始皇命人修建,与都江堰、郑国渠一起被称为“秦代三大水利工程”。灵渠沟通了长江、珠江两大水系,在秦始皇统一广西、广东等岭南地区的活动中扮演了重要角色。据专家考证,秦始皇时期,约50万人通过灵渠由中原地区进入岭南地区,在文化传播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
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了灵渠的保护范围和重点保护点,并规定兴安县人民政府应将灵渠保护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设立灵渠保护管理机构具体负责灵渠的保护管理,负责组织编制灵渠保护规划。征求意见稿也鼓励组织和个人通过捐赠或者其他方式参与灵渠的保护。
按照征求意见稿,如果要在灵渠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兴建道路、码头、水利、电力、电信、有线电视、市政工程等设施,应当制定保护方案,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灵渠本体及周围的林木、水体、地貌,避免造成破坏和污染。
新闻推荐
新华社南宁7月26日体育专电在大风、大雨、大雾的恶劣天气条件下,五次打破高空行走世界纪录的“高空王子”阿迪力成功挑战海拔2141.5米的南岭最高峰猫儿山,这也是阿迪力第一次在如此...
兴安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兴安县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