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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劫抢到初中同学 一劫匪连骂自己“有眼无珠 ”

柳州晚报 2013-04-24 17:08 大字

○○记者 肖军通讯员 杨捷

晚报讯“什么?他(指受害人)是我的初中同学!”17日,当南站责任区刑侦大队民警提审一名涉嫌持刀抢劫的犯罪嫌疑人于某,告诉被他抢劫的男生是他的初中同学、篮球队好友

小斌(化名)时,他眼睛睁得大大的,不敢相信。于某极为内疚地告诉民警:“小斌的母亲还曾经是我的老师呢,自己真是有眼无珠。”于某今年18岁,本市人,因为很小的时候父母就离异了,一直跟随爷爷奶奶生活,目前在市内一所技校就读。后来,于某结识了17岁的辍学男生陈某(广西兴安县人),陈某的家庭也是很不幸福的那种,母亲未婚先孕生下了他,而后到桂林那边打工去了,父亲也是长期在外谋生,陈某一个人在柳州生活。虽然陈某的母亲经常寄钱回来给他,但根本不够他上网吃喝开销。“要上网吧,但没有钱。”同是天涯沦落人”的于某和陈某决定去搞钱。为此,陈某还专门去地摊上买了一把折叠刀。

3月26日22时许,两人在永前路某小区蹲点伺机抢劫。看到一名下晚自习的男生保管好电动车后独自回家,便上前用刀逼住对方,抢走了男生的一台苹果手机及200元现金。两人还嫌不够,又一把抢过男生的电动车钥匙,然后到保管处拿车。幸好守车棚的阿姨发现,阻止了他们的行为。因为怕节外生枝,两人随后猖狂逃窜。

案件发生后,鹅山派出所和南站责任区刑侦大队民警通过多方走访调查,掌握了嫌疑人目标。4月12日21时许,民警在对辖区的网吧进行例行检查时,将正在上网的陈某抓获。陈某如实供述了自己伙同于某持刀实施抢劫的犯罪事实。13日凌晨4时许,民警在柳南区革新路一区将另一犯罪嫌疑人于某抓获。两人还供述,除此之外,他们还做了另外3起案件。

案件告破了,民警将信息反馈给受害人小斌,小斌在看到犯罪嫌疑人之一于某的照片时,大叫起来,认出于某是自己的初中同学,当时两人还是学校篮球队的好搭档呢!于是便出现了本文开头的那一幕。

目前,犯罪嫌疑人于某、陈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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