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州警方破获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涉案资金1400多万元

桂林晚报 2020-11-06 08:54 大字

本报讯(通讯员时俊超赵能亮记者苏文娟)5日,记者从全州县公安局了解到,该局近期破获一起以高额利息为诱饵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金额达1400多万元。

2019年10月份以来,全州县公安局经侦大队陆续接到赵女士等多人报案称:自2011年以来,湖南女子李某以高额利息向赵女士等人先后借款1400余万,一开始还能按时给利息,但2016年以后便无法按时偿还本金和利息。

鉴于案情重大,涉案人数较多,全州县公安局指令经侦大队成立专案组立案侦查,尽快查清事实真相,防止更多的人上当受骗。办案期间,民警远赴湖南及广西多地搜集案件线索,并调取了大量的银行流水进行一一甄别。经过近一年的缜密侦查,案情逐渐查清,多名嫌疑人浮出水面,警方决定收网。2020年9月9日,办案民警在全州县城某学校附近将该案主要嫌疑人盘某传唤到案。10月7日,在民警的规劝下,嫌疑人李某主动到经侦大队投案。10月26日,在民警的多方努力下,嫌疑人唐某主动到经侦大队投案。

到案后,盘某、李某、唐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查,自2011年以来,女子盘某谎称在国内外投资各类产业、工程(实际上并没有),以高额利息为诱饵,采取“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多次向女子唐某借款。唐某自己没钱,但在利益的驱使下,通过高额利息向女子李某借款。李某也没钱,但是有借款渠道,于是又以高额利息先后向亲戚朋友多次借钱,然后从中赚取差额利息。

在很长一段时间,盘某采取“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按时将本金和利息归还给“下家”。逐步取得大家的信任后,盘某越借越多,借来的钱都用于高额消费等,挥霍一空。2016年,盘某“资金链”彻底断裂,已经无力按时支付“下家”的本金和利息,也无法重新借钱去弥补之前的漏洞,便采取写借条的方式拖延支付时间。但纸终究包不住火,时间一久,事情败露,受害人陆续到公安机关报案。

目前,盘某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经全州检察院批准,由公安机关执行逮捕,李某、唐某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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