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违法停车还发视频称“随你来罚”桂林交警:记3分,罚款200元
拍摄视频的女子被处罚。 伍建文摄 扫一扫,看视频
南国早报桂林讯(记者唐晓燕)8月25日,一女子将一辆未悬挂号牌的小轿车停在全州县一禁停路段,并拍摄视频发抖音称“随你来罚”。当晚,该女子主动到全州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受处理。8月26日,交警对该女子作出驾驶证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8月25日下午5时许,全州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一名女网友在全州县全州镇凤凰山路段违法停车,并拍摄视频发到了抖音上。
值班民警按照群众提供的信息找到了相关视频。民警发现,视频的发布者是一名女子,在25日共发布了两条视频。其中一视频中,拍摄者拍下了一抓拍交通违法的摄像头,及一辆停在摄像头下的红色小车,视频中有女子说:“就是这个摄像头,你说你罚了多少单了,现在我就停,你罚,随你来罚。”另一视频则展示了违停的红色小车及抓拍交通违法的“电子警察”。此外,当事人还在这辆车前出镜,比出“V”形手势。
因视频中的车辆未悬挂机动车号牌,值班民警接警后首先到视频拍摄地点进行查看,未发现视频中的车辆与女子。随后,民警在现场周边展开巡查,最终确认了视频中女子的身份,并电话通知她到交警大队接受处理。
25日晚,这名女子到全州交警大队接受处理。经询问得知,视频中的红色小车是该女子刚购置的新车,车辆已经入户,机动车号牌还未寄到,目前使用的是临时号牌。该女子称,此前她在该路段因违法停车多次被“电子警察”抓拍受到处罚,为此心存怨气。购买新车后,她以为没有车牌的车辆不会被拍到、被处罚,于是当天来到全州镇凤凰山路段拍摄视频进行发布。
记者从全州交警大队了解到,在对该女子进行了交通安全法规教育后,根据其在视频中的违法停车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对其作出驾驶证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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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州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全州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