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十大版权保护典型案件

南国早报 2018-04-26 16:02 大字

新闻链接

1.南宁市“皮皮小说网”侵犯著作权案。该案为国家版权局挂牌督办案件(详见本报4月25日A6版)。

2.南宁市“威盘网”侵犯著作权案。该案为国家版权局挂牌督办案件(详见本报4月25日A6版)。

3.河池市“爱丫丫影视网”侵犯著作权案

黎某某经营个人网站“爱丫丫影视网”期间,未经著作权人授权,通过网络非法传播侵权盗版影视作品、电视节目。河池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体育局对其处以罚款一万元的行政处罚。

4.桂林市七星区莘莘文印轩侵犯著作权案

黄某经营打字复印店,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复印大学教材92本、教材散页1580张向学生出售。桂林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对其处以没收侵权复制品,罚款三千元的行政处罚。

5.桂林市雁山区学友文印工作室侵犯著作权案

颜某某经营打字复印店,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复印大学教材57本向学生出售。桂林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对其处以没收侵权复制品,罚款三千元的行政处罚。

6.合浦县王某某侵犯著作权案

王某某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他人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合浦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对其处以没收光盘500张,罚款三千元的行政处罚。

7.全州县涛涛日用品百货批发部侵犯著作权案

谢某某经营日用品批发部,在商品外包装上使用侵犯他人著作权的图形作品,并销售商品获利。全州县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体育局对其处以没收侵权作品及非法经营所得2976元,并处罚款两千元的行政处罚。

8.桂林市雁山区博雅文印部侵犯著作权案

秦某经营打字复印店,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复印大学教材29本向学生出售。桂林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对其处以没收侵权复制品及存储教材电子版的电脑一台,罚款两千元的行政处罚。

9.桂林市七星区优优文印店侵犯著作权案

欧阳某经营打字复印店,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复印大学教材24本、教材散页180张向学生出售。桂林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对其处以没收侵权复制品及存储教材电子版的电脑一台,罚款两千元的行政处罚。

10.全州县源通音像店侵犯著作权案

王某某经营音像店,销售侵权盗版音像制品。全州县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体育局对其处以没收侵权音像制品光碟两百张,罚款八百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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