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发布十大版权保护典型案件

南国今报 2018-04-26 16:02 大字

今报南宁讯(记者郭燕群)4月25日,全区版权工作新闻发布会在南宁召开。自治区版权局发布全区十大版权保护典型案件,广西日报社等10家单位获全区版权保护优秀单位。

2017年,全区版权部门共查办各类侵权假冒案件151起,收缴各类侵权盗版制品40余万件,其中版权案件24起,数量同比增长84.6%。从案件类型来看,互联网侵权盗版案件明显增多。

广西是中国对东盟开放合作的前沿和窗口,为推动更多广西的优秀作品走出去,自治区版权局加大支持力度,2015~2017年,共支持132个新闻出版广电项目走出国门,扶持资金共计800万元。2017年,全区8家图书出版社加大走出去力度,实现对外版权输出413种,同期版权引进495种,版权贸易逆差明显缩小。

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方面,目前,自治区版权局已建立全区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年度考核机制,并加大督查力度,2017年对全区14个市、24个县(区、市)的210家机关单位进行了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年度考核,抽查计算机2262台。全区各级版权部门共对836家机关单位进行了工作督查。

自治区版权局经实地核验与专家论证,在全区评选出广西日报社、接力出版社有限公司、广西民族大学、广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等10家版权保护优秀单位。这10家单位均遵守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诚信经营,不生产、不传播、不使用侵权盗版复制品;均具有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注重版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在作品的创作、传播和使用领域具有示范效应;均建立健全版权资产管理制度,版权资产权属明晰,管理规范;均建立健全版权保护制度,有较完善的版权保护宣传和教育机制,单位员工具有较强的版权保护意识。

新闻链接

全区十大版权保护典型案件

1.南宁市“皮皮小说网”侵犯著作权案。该案为国家版权局挂牌督办案件。

2.南宁市“威盘网”侵犯著作权案。该案为国家版权局挂牌督办案件。

3.河池市“爱丫丫影视网”侵犯著作权案

黎某某经营个人网站“爱丫丫影视网”期间,未经著作权人授权,通过网络非法传播侵权盗版影视作品、电视节目。河池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体育局对其处以罚款一万元的行政处罚。

4.桂林市七星区莘莘文印轩侵犯著作权案

黄某经营打字复印店,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复印大学教材92本、教材散页1580张向学生出售。桂林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对其处以没收侵权复制品,罚款三千元的行政处罚。

5.桂林市雁山区学友文印工作室侵犯著作权案

颜某某经营打字复印店,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复印大学教材57本向学生出售。桂林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对其处以没收侵权复制品,罚款三千元的行政处罚。

6.合浦县王某某侵犯著作权案

王某某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他人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合浦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对其处以没收光盘500张,罚款三千元的行政处罚。

7.全州县涛涛日用品百货批发部侵犯著作权案

谢某某经营日用品批发部,在商品外包装上使用侵犯他人著作权的图形作品,并销售商品获利。全州县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体育局对其处以没收侵权作品及非法经营所得2976元,并处罚款两千元的行政处罚。

8.桂林市雁山区博雅文印部侵犯著作权案

秦某经营打字复印店,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复印大学教材29本向学生出售。桂林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对其处以没收侵权复制品及存储教材电子版的电脑一台,罚款两千元的行政处罚。

9.桂林市七星区优优文印店侵犯著作权案

欧阳某经营打字复印店,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复印大学教材24本、教材散页180张向学生出售。桂林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对其处以没收侵权复制品及存储教材电子版的电脑一台,罚款两千元的行政处罚。

10.全州县源通音像店侵犯著作权案

王某某经营音像店,销售侵权盗版音像制品。全州县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体育局对其处以没收侵权音像制品光碟两百张,罚款八百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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