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盖子”不能靠人命来揭开
不吐不快
致 远
据《南国早报》报道,7月23日,全州县才湾镇紫岭村山川河发生一起溺亡事件。一名12岁女孩在河中玩耍时,不慎滑入非法采砂留下的深水塘中溺亡。事发后,当地村民联名请求政府打击非法采砂,才湾镇政府和全州县采砂办介入调查,一台挖掘机被扣押。当地政府表示,下一步将严厉打击该河段非法采砂行为。
一个年轻的生命终结在花季之前,令人无比唏嘘。悲剧在唤起人们警醒的同时,也留下了诸多未尽的追问,需要我们认真思考并吸取教训。
首先,禁采区为何变成了采砂点?
新闻报道中提到,全州县采砂办相关负责人表示“事发河段是禁采区”。然而,报道中同时也指出:“紫岭村委证实,该水塘原为江滩,今年3月份承包给村民唐某采砂。”那么问题来了:既然是禁采区,为什么村委有资格把该河段承包给村民进行采砂呢?正是因为手持承包合同,一定程度上披上了“合法”的外衣,采砂老板才能“理直气壮”地进行采砂作业。
其次,非法采砂何以屡禁不绝?
面对记者采访,采砂办负责人强调了打击非法采砂的诸多难处,比如“非法采砂常选择晚上和周末”,“采砂者一旦发现执法人员,10分钟就可以逃离现场”。然而在事发之后,采砂办却能够“立即赶赴现场,扣押涉嫌非法采砂的挖掘机”,可见如果真想查处,时间不是问题,距离也不是问题,真正的问题在于有关部门查处的决心究竟有多大。
第三,谁该为孩子的死亡负责?
女孩溺水的直接原因,在于采砂留下的深水塘,违法采砂的直接责任人难辞其咎。然而,让采砂老板承担全部责任,似乎也有失公平。采砂老板唐某称,出事的水域经过几轮的采砂,女孩溺亡的水塘并不是他挖的,这说明隐患早已埋下。如果村委没有把禁采河段多次违法承包出去;如果相关管理部门加强管理严格查处,强制采砂者填埋采砂留下的水塘;如果家长给孩子进行过充分的安全教育……以上任何一个环节“不掉链子”,悲剧都有可能避免。然而生命没有如果,在这场悲剧当中,采砂老板、村委、采砂办,甚至孩子的家长,都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没有什么比生命的代价换来的“经验”更沉重。防微才能杜渐,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应该在平时下足功夫,警钟长鸣,切实担当起监督、检查、督促整改的责任。违法的“盖子”不能靠失去一个个的生命来揭开,这样的代价太过沉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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